要求买卖的安置房过户有法律依据吗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3 10:13
- 提问者网友:最爱你的唇
- 2021-02-22 14:11
要求买卖的安置房过户有法律依据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2-22 15:01
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所以,不允许买卖,无法过户。
需要房主持有安置房五年之后,凭安置协议,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完毕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才可过户住房。
需要房主持有安置房五年之后,凭安置协议,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完毕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才可过户住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02-22 15:51
不能胜诉。房产是以产权登记为准的,也就是说只有产权人与你签订的购房合同才有效,除非产权人追认,否则就算你在合同上附加了一条担责问题也没有用,如发生纠纷,只能退款,不能要求履行合同。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