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作为高中课程结构八大学习领域之一,是国家规定的每个高中学生必修的一门独立的课程,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挪借他用。它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三方面的内容,共23个必修学分,占最低必修学分的20%,占最低毕业学分的16%。 一、课程实施内容 1.研究性学习活动: 高中三年共15学分,属计划内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采用集中学习和分组研究的方式开展。高一(上)为准备阶段;高一、高二各安排1个课题,;高三(上)为反思、提高和完善阶段。 2.社会实践: 内容包括军训、社会挂职锻炼(走进乡镇、社区、企业)、素质教育农业基地实践(梅屿)、回初中母校实践、值周班管理实践、社会考察、社团活动等。 三年共6学分,每学年一周时间。高一、高二集中集中军训和值周班管理;高三以劳动实践、社团活动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 3.社区服务: 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每学期两个工作日,在学校或家庭所在社区范围内,以志愿者活动形式开展。 1)组织形式 ①采取个人活动与小组活动结合的形式。 ②由学生个人或小组向班主任提交“社区服务活动设计方案”,班主任上报学生处和教学处,批准后,在班主任或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服务活动。 ③在学生进入社区服务之前,学校方面必须与学生参与服务的社区管理机构,通过不同方式取得联系,以便争取社区的支持。在此基础上,与多种社区服务对象或机构建立比较稳定的联系,保证社区服务对象或机构的多样性,以及社区服务活动的连贯性。为学生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有利的学习条件。 ④班主任或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对社区服务活动进行总结,通过总结,加深体验与感受。 2)活动内容 1.公益活动: (1)爱心社区活动;(2)环保社区活动;(3)各类“义卖”活动;动;(4)“废品分类回收”活动;(5)学雷锋活动;(6)青年志愿者活动。 2.宣传教育活动: (1)“传承雷锋精神”主题宣传活动;(2)“法制安全教育”活动(3)“尊师爱校”系列宣传活动;(4)“闪光的人生”主题教育活动;(5)创建卫生城市主题宣传活动;(6)系列社会调查; (7)系列主题宣传日活动。 二、实施方式 (一)研究性学习活动 1.组织形式:①小组合作研究(6--10人);②个人独立研究;③个人研究与班级集体讨论相结合,其中小组合作研究是主要的。 2.时间安排: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每一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54个课时,用于集体教育、课题设计、资料收集与分析、问题讨论、成果报告等。一般每生每学期完成一个小课题研究,每个小课题3个学分,三年必须完成5个课题研究。若课题研究期限和范围较大,经校课程指导中心认定和批准,可以分两个学期进行,计6个学分。 3.课题研究:可以学生自行申报课题,组成4—10名学生的课题研究小组,实行分工合作制,自行聘任教师;也可以由学校或老师推荐,填写申报表,由课程指导中心科研组负责协调,组成研究课题小组。允许个人独立承担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确定课题——制订方案——搜集材料——整理分析——总结报告——交流评价。每一步骤工作情况必须记录,以备学分认定。 4.学分认定:由年级组长初步认定,综合课程学分认定小组确认。 具备五个条件,可得3个学分:①有符合要求的课题方案;②研究过程记录完整;③有课题研究成果报告;④有三级(自评、组评、师评)合格评估结论;⑤课时保证54课时。 对确认结果有异议的,由校课程指导中心终局复议。 (二)社区服务 1.组织形式:由教师组织或学生自由安排:①社区服务一般由学校组织;②其他社区由学生自行组织“某某社区服务小组”,一般不少于3人。 2.时间安排:利用课余、假期时间分散进行,三年内的服务总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活动记录:学校组织的服务活动由学校政教处、团委统一记录,录入《综合实践活动档案》;学生自行组织的,由学生本人在活动结束后将《社区服务记载卡》交社区记录。 4.学分认定:由年级组长初步认定,综合课程学分认定小组确认。 具备四个条件,可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