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是精神病人,结婚后离婚,生有一个儿子,归父亲抚养,现在父亲是她的监护人
小儿子是否有权利可以不承担遗嘱中关于照顾的义务?
遗嘱中照顾另一个女儿的的义务是否可以根据两个儿子获得的遗产按比例承担
父母写下遗嘱将唯一房产给大儿子,没给小儿子留下遗产,但遗嘱中要求两个儿子共同照顾患有精神病的女儿,
答案:5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1 19:00
- 提问者网友:沉默的哀伤
- 2021-01-30 22:49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01-31 00:20
大儿子有照顾女儿的义务,小儿子没有照顾女儿的义务,只是道德上的责任。
父母写下遗嘱将唯一房产给大儿子,遗嘱中要求两个儿子共同照顾患有精神病的女儿,对于大儿子在法律上说,属于附义务的遗嘱继承《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也就是说,大儿子接受继承的同时必须履行“照顾患有精神病的女儿”义务,而小儿子则不存在接受遗产并履行义务的问题,遗嘱对他没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只是完成父母遗愿的道德上的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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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1-31 04:57
可以这样如果照顾的好的话就分一半财产给小儿子啊笨笨呢
- 2楼网友:玩世
- 2021-01-31 03:22
没有矛盾,产权分配是法律意义的,按照遗嘱执行。但是要求两个儿子照顾精神病的女儿,这个对小儿子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只能是道德约束力。大儿子继承了遗产并同时取得了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 3楼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1-31 02:19
遗嘱有效,只能说遗嘱对小儿子有些不公平。
- 4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1-31 01:07
可以这样如果照顾的好的话就分一半财产给小儿子啊笨笨呢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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