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丧事的份子问题
答案:6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3 09:15
- 提问者网友:临风不自傲
- 2021-04-22 15:06
母亲几天前病逝了,中秋的前一天火化并且下葬。周2到了公司,同事们看到我带的黑纱后,就随了份子要给我。我没有要,因为我听说有种习俗是如果家里已经将亡者火化后,就不能再收份子钱了,你们有听说过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4-22 15:13
但收无妨!
没有这样的习俗,本人专做殡葬习俗研究,对各地丧葬习俗略知一二,各史料与文献中也无此讲法;
看你的说法,你肯定是收了,心安理得的收着吧,同事给你,是出于同事对你的关心,如果你不收,会深深的伤害关心你的人的心的,所以你尽管收!但收了之后,同事丧礼也没有参加,届时如果安葬或者扫墓的时候可以带上同事一同学往看望母亲。
如果你心里现在还有芥蒂,你回家找个允许的地方,烧一些纸钱跟母亲,告诉母亲哪些同事又随礼了,愿母亲保偌众人等等
没有这样的习俗,本人专做殡葬习俗研究,对各地丧葬习俗略知一二,各史料与文献中也无此讲法;
看你的说法,你肯定是收了,心安理得的收着吧,同事给你,是出于同事对你的关心,如果你不收,会深深的伤害关心你的人的心的,所以你尽管收!但收了之后,同事丧礼也没有参加,届时如果安葬或者扫墓的时候可以带上同事一同学往看望母亲。
如果你心里现在还有芥蒂,你回家找个允许的地方,烧一些纸钱跟母亲,告诉母亲哪些同事又随礼了,愿母亲保偌众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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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4-22 19:31
没有的事,大家孩子是希望表示一下慰问罢了。
- 2楼网友:逃夭
- 2021-04-22 19:17
1、先看钱的性质。小女儿朋友给的份子钱实际上是出于友谊而产生的,是朋友们对小女儿表示安慰而产生的,是给予小女儿的,法律性质属于对小女儿的个人赠予。那么当然小女儿有权得到这些钱,大女儿无权获得。
2、亲戚们给的钱与上述不同,是亲戚们基于亲属关系对老人子女的慰藉,法律性质同样属于赠予,但亲戚们的赠予显然是给老人所有孩子的。所以大女儿要在这部分中分一份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3、酒席负担问题。由于是小女儿一手操办的,承担了举办丧礼的义务,当然享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所以如果大女儿想分一份钱,那么承担相应酒席费用是必须的,且要承担大部分,因为她没有负责组织操办。
- 3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4-22 17:40
听说过!据说是:如果再收的话家里会死人 而且这样也是在咒你家里死人!
其实都是迷信!
- 4楼网友:十鸦
- 2021-04-22 16:38
没听说过,个人认为同事表达关切,即使有楼主所说的习俗也应该收下,意义不同。
- 5楼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4-22 15:59
LZ
不是我迷信
有些事宁可信其有
你不收是对的,也像LS那个说的
收了就意味着咒家里死人
我觉得没错,我觉得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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