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25年,现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可得到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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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9 07:08
- 提问者网友:富士山上尢
- 2021-03-08 20:28
在一公司一共工作了25年零6个月,2008年3月份签了无固定合同,现公司无故和我解除合同,我还差不到两年就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请问我现在可以得到多少的赔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3-08 20:44
可得到赔偿金额是:劳动者现有的工资×25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可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可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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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3-08 23:55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纵横法律网-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侯健怀律师
- 2楼网友:罪歌
- 2021-03-08 23:46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3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3-08 23:02
25+1=26个月工资的双倍=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4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3-08 22:37
补偿如下
1 12个月工资 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津贴及补贴 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 则要按上述标准双倍赔偿
2 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你 还要给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 5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3-08 21:49
您好:
1、你已经属于公司的无固定合同员工,公司没有其他合法的理由,公司无权解聘你,因此你有权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直到你自然退休
2、如果公司一意孤行,那么公司的做法属于违法解聘,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但计算上需要分段计算,即2008年前的是,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2008年以及2008年后的每满一年给2个月工资的赔偿。即你可以拿到的补偿以及赔偿是:22+4.5*2=31个月工资的补偿及赔偿。
3、以上的工资标准,按照公司解聘你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仅仅是指你的基本工资,还包括奖金、津贴及补贴等,也就是说是你每个月的实际工资
4、公司不配合,你可以依法向劳动局投诉或者免费申请劳动仲裁。有需要可以再百度知道我们,祝你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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