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说婚前债务是房款,但是都无法证明债务去向离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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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3 11:55
- 提问者网友:浩歌待明月
- 2021-02-12 14:38
离婚时一方说婚前债务是房款,但是都无法证明债务去向离婚怎么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2-12 15:45
反正也是婚前的,谁借的算谁的。这个应该和婚前财产一样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都是以结婚时间起算,必须是婚姻续存期间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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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02-12 16:37
这个问题应该是法官搞错了,或者干脆说是有意偏袒。女方婚前有债务,你们在婚后清偿了。按理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帮助女方清偿了个人债务,女方补偿你才有道理。其次,要证明婚前财产即你名下的房产是女方也出资了的,这举证责任在于女方,不是在你。再者,房产证是有公示效力的,双方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如果女方真有出资,女方应该登记产权。女方没有去登记产权,而且一直没有主张,是什么行为?即便债权债务存在,也只能算是债务,而不是变成房产共有权。除非,女方举证证明钱借来了,有证据证明是她自己或者委托人家去付了房款了的。很简单的道理,你借了她的钱买房子,房子就是她的了?哪有这种道理的!
- 2楼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02-12 16:31
你好!
1、婚前的房子和债务是婚前个人的,离婚不清算。
2、女方完全搞错了,债务和债权不同,女方说分一半,那意味着女方要帮你付1500元钱给债主,你的债务减少了。不管3000元钱拿来做什么了,总之要分的话,就是一人出1500给债主,和房子没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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