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把车辆由暂扣改为查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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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01 00:59
- 提问者网友:玫瑰园
- 2021-04-30 13:15
亲戚被车撞了,造成右侧膑骨粉碎性骨折,由于肇事车主拘付医药费用,已诉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攒扣了肇事车,但前天法院工作人员忽然通知,说是该车现在改为查封,肇事车主可以开走该车, 目前,该肇事车辆已被肇事车主开走. 我想问的是,由暂扣改为查封,有无法律依据? (期间住院费用一直由我方支付,)应采取什么措施来确保我方权益? 肇事车主在法院有直系亲戚,并且权力不小
交警大队给的事故认定: 肇事车方为全责,我方无责
法院的的这种行为,违法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罪歌
- 2021-04-30 14:31
首先要先清楚案件进行到什么阶段了,如果进入执行程序后,先前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的是可以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应该说法院这样做并没有明显的违法。在诉讼进行中,只要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是可以给车主开走的,查封也是一种保全措施,不会有太大影响。如果觉得肇事方提供的财产不足以支付,要提出证据申请,财产保全有时效的,要留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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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执傲
- 2021-04-30 17:26
这个没什么好担心的,如果因法院变更强制措施造成你将来权利无法实现时,你可以申请法院国家赔偿呀,财产保全是为了防止你将来得不到执行
- 2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4-30 16:04
对于你说的问题,按理说如果对方不给赔的话,会对扣押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如果只是软查封(车辆管理所登记查封,不得买卖)可能是考虑到对方生活的来源,如果没这原因。,我觉得是有些不妥。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一年。另外,虽然查封了,但是万一人车都跑了,就是查封了也不太起多大效果,因为找不到执行物,也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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