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 提问者网友:自食苦果
- 2021-05-23 16:48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5-23 18:16
在当地信用社,资料信用社会告诉你的,主要有身份证、父母身份证信息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如何办理?
寒假和暑假为集中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时间,贷款金额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什么是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呢?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信贷部门对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已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在其原居住地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该怎样办理呢?县农信社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首先,学生向考取的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然后,由申请学生的所在学校进行初审,学校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借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并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贷款学习证明和借款保证合同,交学生本人回原籍办理贷款手续。学生本人在原居住地信用社填写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资料,经审查、审批后予以发放。具体程序是:信用社信贷人员接到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及时转交信用社贷款审查小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批后,签署借款合同,填写借款凭证、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办理贷款发放手续,按规定将款项划至学校指定的账户,由学校安排使用,信用社不直接向借款人支付现金。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为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决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学生毕业后6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
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额自付。借款学生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另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有一些其他规定: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信用社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办信用社按规定程序审查后,方可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借款学生毕业前应按照借款合同中的承诺,及时通过学校与经办信用社联系,向经办信用社通报毕业去向、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按照经办信用社要求办理还款确认(或展期)手续;并将办好手续的回执交学校助学贷款管理机构。若借款学生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