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十级工伤伤残能赔多少钱,月工资3500左右,年龄27,男,暂时还未解除劳动合同,不过随时可以解除?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4 08:02
- 提问者网友:刺鸟
- 2021-02-04 04:55
大概说下算法,什么时候鉴定、怎样鉴定对自己有利,能评更高,医院的诊断结果是:右三踝骨折,右小腿软组织挫裂伤,右足骰骨骨折并半脱位。安了钢板上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2-04 06:10
十级伤残,拿到评残等级后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原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6个月本人工资,现在的为7个月)。
如果公司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各统筹地区略有差别。
具体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至于说什么时候鉴定,根据工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你这种情况,原则上必须等骨头里的固定物取出后再作伤残等级鉴定。至于说想评的高一些,从理论上讲是没什么可能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里所聘的那些专家不是吃素的,而且每次鉴定的专家都是随机取的,别那么想吧。
等伤残等级出来以后,按伤残等级一算就知道赔偿金额了。
有几点只能以当地的标准来计算:
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以工伤事故发生上一年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来算,7个月。
二是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般以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算,每年都不同,具体基数标准以当地为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般也是以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算,具体基数标准以当地为准。这两项一般要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享受。
还有就是住院区间的伙食补助,一般仅限于住院期间,以当地因公出差费用的70%来计算。所以具体金额很难具体算出来,只能以具体案例来确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只要认定为工伤并经劳鉴委鉴定有伤残等级后都能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两项是必须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享受的。
拿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后同样可以享受另外两项。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
如果公司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各统筹地区略有差别。
具体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至于说什么时候鉴定,根据工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你这种情况,原则上必须等骨头里的固定物取出后再作伤残等级鉴定。至于说想评的高一些,从理论上讲是没什么可能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里所聘的那些专家不是吃素的,而且每次鉴定的专家都是随机取的,别那么想吧。
等伤残等级出来以后,按伤残等级一算就知道赔偿金额了。
有几点只能以当地的标准来计算:
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以工伤事故发生上一年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来算,7个月。
二是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般以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算,每年都不同,具体基数标准以当地为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般也是以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算,具体基数标准以当地为准。这两项一般要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享受。
还有就是住院区间的伙食补助,一般仅限于住院期间,以当地因公出差费用的70%来计算。所以具体金额很难具体算出来,只能以具体案例来确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只要认定为工伤并经劳鉴委鉴定有伤残等级后都能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两项是必须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享受的。
拿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后同样可以享受另外两项。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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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2-04 07:14
本案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发生工伤责任纠纷案件,虽然双方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双方之间已建立了劳动关系。依《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其因工受伤,依法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可得到的赔偿,其中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项目。但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为你参加工伤保险,所以你依法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 2楼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2-04 06:58
不知道你是否已经起诉,如果已经起诉,建议你询问一下当地法院,做鉴定有指定的机构,不是你想到哪里去做就可以的,如果对方不认可你自己选的鉴定机构,还得要重新做。至于你做鉴定的时间,也有规定。
- 3楼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2-04 06:26
安心养伤,等医疗终结后,钢板取出后才能做伤残鉴定。毕竟你年轻,身体最重要,应该最大限度的恢复才是首要,而且你现在一切费用都不用自己出,不要急着赔钱走人,解除合同赔钱后一切就清算了。如果后续还要医疗也是你自己负责了。另外注意以下几点:
1、单位有没有为你参加社保?2、有没有去社保局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书有没有下来。结果如何。3、有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为工伤后,社保局才会受理你的评残申请,评残是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的。一旦申请鉴定,所有医疗待遇随之消失,请三思后选择。4、评残结果出来后,再协商赔偿事宜,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关系。5、十级伤残赔偿为伤者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共12个月,另外有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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