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草经营的企业型零售户,最近公司审计提出为什么烟草经营未签订采购合同,请问如何有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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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7 18:23
- 提问者网友:wodetian
- 2021-03-07 02:56
我是烟草经营的企业型零售户,最近公司审计提出为什么烟草经营中未予烟草公司签订烟草商品的采购合同,请问如何有合理的解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3-07 04:06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你的行为可以定性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 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 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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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3-07 04:20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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