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 制 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考勤由前台负责登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在前台登记并说明去向,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六、周日为休息日。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如遇迟到,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罚款10元、第三次罚款20元,以此类推。休息日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如遇公司有事,则需服从安排。
四、严格请假制度。员工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员工请病事假三天以内(不包括三天)由该部门经理签字批准,经理请病事假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请事假扣发当日工资,不足一日的,按照时间长短来扣发该时段的工资;请病假根据请假时间的长短与病情酌情考虑扣款。3天以内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
五、员工的考勤情况,公司设立考勤簿,由行政人员进行监督登记,由行政经理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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