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的问题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8 18:49
- 提问者网友:别再叽里呱啦
- 2021-04-27 19:37
我在一家日本的外贸公司上班,没劳动合同,工资每月固定为2000,一周上6天班,有时晚上加班也不给加班费,已经做了半年,试问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之前半年中每个星期六的加班费吗,找劳动局好不好解决,还有公司总部是在广州,面试时也是在广州但我现在被分配到了浙江的事务所工作,我可以找浙江的劳动局?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末日狂欢
- 2021-04-27 20:23
可以向浙江的事务所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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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4-27 21:26
如果你懂点法律知识的话,你可以自己代理。
你单位是什么地方的,就去什么地方的劳动局。
无论什么人的公司都得遵守劳动法,如果你证据充足,你可直接提起仲裁,不充足的情况下建议你先找监察。
诉加班费该难点,因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每周至少让劳动者休息一天。你企业合法。你可寻找一下有无国家节假日加班的情况。如果你有晚上加班的情况也可以诉求。
因没签定劳动合同,你可仲裁,要求你公司赔偿你工作半年时间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
但在此我提醒下你,有理也必须有据才行,在法庭上你得用证据证明你的主张成立。很多劳动者就输在此,因为很多人认为有理就成,但缺了证据,你什么也证明不了。自然承担不利。
你得有工卡或工作证及相关的考勤证明等等。证明你加班情况和你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其他东西留给你公司举证吧。因为你要注意一点,常例来说,只要你一提起诉讼,你单位会反口说与你无关系。你没证据就完蛋了。如果你现在证据还不足,建议你先卧薪尝胆,收集齐再说。
- 2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4-27 21:08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可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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