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负伤怎么办?
答案:4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6-03 05:58
- 提问者网友:留有余香
- 2021-06-02 17:53
我是派出所聘请的临时员工,在执行公务时,左臂被砍伤,失血过多,当场昏了,现在过了一个i多月,跟派出所协商想做个永久的员工,没达成协议,我想问像这种情况该理赔多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6-02 18:28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首先向派出所所在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出来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是一至四级才有可能由派出所所在的公安机关保留按劳动用工关系,如果不属于一至四级,则可以退出按劳动用工关系。由公安机关给予一次性赔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6-02 20:35
你好你要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填写工伤申请表 再申请工伤伤残鉴定评级 然后根据评的级再协商赔偿
- 2楼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6-02 19:23
你是工务,不是公务。可以认定为工伤。主要视伤情而定。有工伤保险条例。
- 3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6-02 19:14
首先,您与派出所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又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对于伤情,您应该做个伤残鉴定,看是否能够评残,医疗过程中的各种票据要留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派出所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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