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继承我爷爷的房子能在办理过户的时候直接过户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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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8 22:26
- 提问者网友:留有余香
- 2021-02-18 04:23
我父亲继承我爷爷的房子能在办理过户的时候直接过户给我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2-18 05:32
遗产住房没有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物权就没有发生转移,还是属于死者所有,和继承人没有关系,此时住房无法办理买卖或赠予过户,需要继承人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完毕后住房确权属于继承人合法所有,再由继承人办理过户手续。
《物权法》规定: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物权法》规定: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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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2-18 05:42
想过户给你父亲必须经过三步
第一,先去做继承公证,你爷爷没有遗嘱的话就是你奶奶和你父亲他们几个兄弟姐妹一起分遗产,你姑姑如果不回来,就必须出具一份公正过的放弃继承的声明。同时因为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第一步是先把房子过户到你奶奶名下,这个只需要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就可以
第二步,拿着公证书去过户
第三步,你奶奶和你父亲去公证处做赠与公证。因为房子在河西区,所以只能去河西的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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