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工厂员工,在工厂包活干摔伤属于工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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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29 10:23
- 提问者网友:我没有何以琛的痴心不悔
- 2021-11-28 18:06
不是工厂员工,在工厂包活干摔伤属于工伤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安江南
- 2021-11-28 19:23
不是员工,在工厂保活干摔伤,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不是工厂员工,在工厂包活干,只是按照工厂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不受工厂规章制度的约束,与工厂不是劳动关系,属于承揽合同关系,在完成承揽的工作是摔伤,不属于工厂工伤,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浙高法民一〔2014〕7号
四、劳动者自带工具,没有底薪,以包片等名义或者签订委托协议等形式为单位工作(如快递员、超市促销员),其与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如何认定?
答:劳动者以包片等名义或者以签订委托协议等形式为单位服务的,一般应按双方约定认定双方的法律关系。如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不是工厂员工,在工厂包活干,只是按照工厂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不受工厂规章制度的约束,与工厂不是劳动关系,属于承揽合同关系,在完成承揽的工作是摔伤,不属于工厂工伤,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浙高法民一〔2014〕7号
四、劳动者自带工具,没有底薪,以包片等名义或者签订委托协议等形式为单位工作(如快递员、超市促销员),其与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如何认定?
答:劳动者以包片等名义或者以签订委托协议等形式为单位服务的,一般应按双方约定认定双方的法律关系。如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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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归鹤鸣
- 2021-11-28 20:20
是工伤,但是,不是由这家工厂赔偿,是你承包方老板赔偿,如果你是老板,那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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