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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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8-12 13:26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8-12 10:14
我司是一家进出口企业,进口原材料,近期要付汇,由于是第一次办理此类业务,想咨询一下应该办理那些业务,才能顺利的进口付汇, 请有处理过的朋友解答,最好是个体的操作,理论太笼统。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08-12 10:24
首次看此票报关单的日期超过90天没有,超过要在网上做延期付汇登记。
没超过可以带着报关单进口付汇联(白联)发票、合同、进口付汇申请书、支票去银行办理进口付汇。
进口付汇申请书银行里有,去哪填也可以。带公章和电子口岸卡。
进口付汇申请书分境内和境外两种。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8-12 12:01
1.先与银行核对单证是否符合贵司进口的原材料一致。
2.单证OK的话,银行将会给贵司“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
3.按照“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上的金额从贵司账户上付款就OK了。
4 最后银行将全套相关货物资料(例如:B/L,INVOICE,PACKING LIST)给贵司。
- 2楼网友:怙棘
- 2021-08-12 11:47
企业需要携带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 进口合同、发票; 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联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企业进口不付汇,就无法办理核销,不办理核销,外管局会进行催核,逾期不核销的,移交检查处。建议企业进口货物正常付汇核销,否则会影响企业资信,有可能影响企业税单抵扣。
- 3楼网友:佘樂
- 2021-08-12 11:10
、填写核销单、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进口单位办理付汇时应当按规定如实填写核销单(一式三联),属于货到汇款的还应当填写有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和报关币种金额,将核销单连同其它付汇单证一并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
2、外汇指定银行办付、核销单按周向进口单位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付汇手续后,应当将核销单第一联按货到汇款和其它结算方式分类,分别装订成册并按周向进口单位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将第二联退进口单位,将第三联与其它付汇单证一并留存五年备查。
3、外汇指定银行留存备查。外汇指定银行对凭备案表付汇的,应当将备案表第一联与核销单第三联一并留存备查;将第二联与核销单第二联退进口单位留存;将第三联与核销单第一联报送本银行所在地外汇局。
4、进口单位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应当按月将核销表及所附核销单证报外汇局审查;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在办理核销报审时,对已到货的,进口单位应当将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核销单证附在相应核销单后(凭备案表付汇的还应当将备案表附在有关核销单后),并如实填写“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对未到货的,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未到货核销表”。
5、外汇局审查签章。外汇局审查进口单位报送的核销表及所附单证后,应当在核销表及所附的各张报关单上加盖“已报审”章,留存核销表第一联,将第二联与所附单证退进口单位。
进口单位应当将核销表及所附单证保存五年备查。
6、外汇指定报送“贸易进口付汇统计月报表”。银行外汇指定银行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外汇局报送“贸易进口付汇统计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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