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开刀手术需住院,请假一月,单位人事给的答复是:请假一月均只发1024的生活费,且不缴纳任何保险(我往日全勤工资大约2200,算上提成大约3000)。请问这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么办?
对了,我的工龄不满4年,到今年12月份才满4年
关于请病假一月发工资的问题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9 17:31
- 提问者网友:心牵心
- 2021-03-09 10:1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过活
- 2021-03-09 10:41
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该发基本工资,而且要缴纳保鲜的,工龄以4年来计算。你可以向劳动局反映。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酒醒三更
- 2021-03-09 11:25
【1】根据:山东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的通知》的通知
鲁劳发〔
1995
〕
67
号
各市、地劳动(劳动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劳动部劳部发
[1994]479
号《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
疗期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
贯彻执行。
一、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
180
天的,
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
70%
的病假工资;
累计超过
180
天,
发给本人工资
60%
的疾病救济费。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
职工非因公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
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医疗期
满,各地劳动鉴定机构按规定对其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
又符合国发
[1978]104
号文件规定的退休、
退职条件的,
可办理退休、
退职手续。
其退休金和退职生活费,
凡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
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发给;
未参加社会统筹的,由企业从原渠道列支。
三、
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
医疗期内不得解除
劳动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应按照劳动部劳部发
[1994]481
号文件规定由企业发给经济
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四、过去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2】我点击你的信息是山东泰山市人。因此把山东省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的通知》的通知发给你。
【3】你的一天病假工资按当天的工资70%发放。
【4】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5】一天病假扣去多少钱?
(3204元/21、75天)x30%=44、19元
【6】参考资料: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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