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除夕那天,我出了车祸。被派出所的警员送到医院里。当时,我醒来什么都不知道了,而且右腿严重性摔伤,是粉碎性骨折。可当地医院里的骨科医生没有急时给我做手术治疗,拖到一个星期才开始做的。听旁人说是没有给医生送礼品而拖了一个星期!现在都快一年了,走起路来有点儿瘸腿,我的腿里还有钢板在右腿肉里面。还要做手术来治疗。大家说我该怎么做,让这位医生犯错要付起法律责任。那位医生讲:我当时不清醒,乱叫乱说的,做手术下不了手术台怎么办,谁来的负责;可是我的心电图与脑电图都是正常的。现在是恢复的正常的思维,但出车祸后没有做手术的那几天的事我都不记得了,手术之后我就清醒过来。
医生没有顾虑性的犯错吗,如果手术在拖更长的时间,我清醒不过来,又有谁该来负责。
请法律知深人士能帮忙解答一下,怎么如何处理妥当。在这此先谢谢了。
郑亚辉 2009.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