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工作之便拿了客人手机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5 22:49
- 提问者网友:临风不自傲
- 2021-04-25 07:32
利用工作之便拿了客人手机 之后经理找到了 还给了客人 但客人不知道 经理让那个员工拿2000元才让他走 要不就送派出所 说是赔偿公司名誉 这个钱应不应该 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逃夭
- 2021-04-25 09:04
于法,当然不应该拿,如果经理还有进一步行动,可以告他敲诈勒索罪,1500元就可构罪。于情,是自己手脚不干净在先,被人抓到把柄只能认栽,花点钱买个教训。你自己权衡吧,建议还是不拿,偷个手机不会搞很大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4-25 10:53
可以不给。
单位这属于敲诈。
- 2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4-25 10:06
1,公司可能的确有商誉损失,但是数额不应该由公司某一个经理说了算。
2,自己过错在先,维权难度较大,吃一堑长一智吧。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