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女子就要尊守三从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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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6-06 21:56
- 提问者网友:留有余香
- 2021-06-06 08:53
古时候的女子要裹小脚,要以夫为天。不得抵触丈夫,要遵守三从四德,而男子却在外面花天酒地。还从不把自己的娘子当人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世
- 2021-06-06 09:03
对“三从四德”,首先应该看到,这些对妇女的要求规范是特定时代、出于某种需要产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变化。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而“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也就是要妇女既顺从又能干。“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随着时代的推移,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让位于夫权,夫家利益高于父家的利益,对妇女更强调服从、缄默和牺牲,条规也更加具体繁细,妇女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更多。但也应该看到,“三从四德”在儒家整体文化框架下,本身充斥着矛盾,如强调“从父”时,也需要听从母亲;强调从夫,妻子也“与夫齐等”。特别是“孝文化”的提倡,儿子对母亲特别对寡母的尊孝,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至于“四德”,重视妇女品德仪表言辞修养,今天如能代之以以时代新内容(如“德”重在文明礼貌修养,“言”、“功”重在才能和创造性的培养,“容”适当注重修饰而不刻意化装美容等),也颇有借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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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狂恋
- 2021-06-06 14:01
自古中国人都是男尊女卑,男人可以三妻四妾,男人主宰社会,女人必须遵从男人,所以才会有三从四德,
- 2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6-06 12:59
(1)
“三纲五常”就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这是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是宗法等级制度的产物。它的出现,既是大势所趋,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也是许多代思想家和政治家们奋斗的结果,其中最著名的是尧、舜、禹、汤,周公、孔孟和董仲舒、《白虎通》的作者。
传说中的尧、舜、禹时代直到后来的商汤,这是中国农业经济和宗法等级制度的肇始,也是三纲五常酝酿萌生的时期。人们熟知的尧与舜、舜与禹的君臣关系,瞽叟与舜的父子关系,舜与湘君两位夫人的夫妻关系,虽然难免涂上后来儒者的粉饰,但是也多少透露出当时的真实消息:原始道德的民主和平等正在消逝,反映宗法等级制度要求的道德正在出现。甲骨文和《尚书》等的有关记载也证实了这一点。面对着这种从“大
同”到“小康”社会的道德转变,儒家在称颂之余,也有“尧舜其犹病诸”的些许不满;道家则从原始道德的立场上给予了客气的批评;法家更不客气,他们站在封建专制道德的立场上,批判这时的道德,揭露这些所谓“圣人”们的虚伪。虽然出自不同的角度和立场,但是这三
家都说出了部分事实:儒家和道家肯定了以“三纲五常”为代表的宗法等级制道德的出现,而法家则指出它还很不像样子,在实践中没有得到真正的尊重和恪守。
从西周直到战国,这是中国农业社会和宗法等级制度进一步发展的时代,也是三纲五常开始形成的时期,以周公、孔子为代表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们,做了奠基性的工作。
但是,三纲五常的正式出现以及被封建王朝法典化,还是在汉代。西汉的董仲舒在“天人感应”的理论基础上,提出“三道之三纲,可求于天”《秋繁露·基(义》),“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汉书·董仲舒传》()至此,三纲五常已经呱呱坠地,只是由于书缺有,对于“三纲”没有指明是为何物,东汉的《礼纬·含文嘉》中解释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为它划上了完满的句号。至东汉章帝时白虎观会议上,三纲五常被一致承认,由皇帝“称制临决”,成为以后千余年来封建社会里最具有权威的普遍伦理。
从上述历史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形成三纲五常这个在古代中国的“普遍伦理”,前后经历了两千余年,即使从孔子到东汉白虎观会议也有五百多年,实在来之不易。它的出现不但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上,适应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而且是以一定的政治形势和文化发展为基础的,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但是即使这样,还得有许多思想家和政治家的主观努力才能形成。这也正如一个婴儿,虽经十月怀胎,还须母体的努力和助产士的帮助才能诞生一样。
(2)
三纲五常是由三纲和五常两部分组成的。
三纲指的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是处理古代宗法等级制度下最重要的君臣、父子和夫妇三种关系的准则。“纲”者,原来指网上的总绳《尚书,·盘庚篇》中有“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之句,就是说,提起它就可以最整齐快捷地带动起全网来,这里借喻来作主导、支配、核心、宗旨、目的等意。所谓“三纲”这里有以下两种含义:第一,在所有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妇是最基本、最重要三种关系;在千头万绪、错综复杂的所有社会关系中,首先应当抓住它;纲举目张,解决好这三种关系,就可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一切问题迎刃而解。第二,处理这三种关系时,要贯彻等级贵贱的原则,君、父、夫高贵,是领导和核心阶层,而臣、子、妇地位低下,属于被领导、被统治的阶层。这也就是说,在处理君臣关系时,臣下要尊重和服从君,为君效忠;在处理父子关系时,子女要尊重和服从父,为父尽孝;在处理夫妇关系时,妻子要尊重和服从夫,为丈夫服务献身。正如《白虎通》中所说:
“君臣者何谓也?君者,群也,群下之所归心也;臣者,坚也,厉志自坚固也。……父子者何谓也?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也;子者,孳也,孳孳无已也。……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也。”《白虎通·三纲六纪》()除了要严格等级贵贱之外,透过这些君群、臣坚、父矩、子孳、夫扶、妇服等文字花样,还可以看出,在处理这三种关系时,原来还有“以道相接”的含义,即处处贯彻道义原则,不仅君、父、要履行道德义务,而且还可以有诤臣谏子,甚至臣子可以讨伐诛杀无道之君,孟子轻蔑地称这种“君”,只不过是“一夫”《孟子·梁惠王下》(),只是愈到封建社会后期,专制主义愈加严重,三纲中的等级贵贱制度也愈加极端,出现了所谓“天下无不是的君主”,“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其中的道义原则几乎已被排除殆尽。
“五常”是指五项经常起作用的道德规范,即仁、义、礼、智、信。它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原来的“五常”是指处于特定关系和地位中的某些人,他们所应当遵从的特殊道德规范。例如《尚书·泰誓》中有“今商王受,,狎侮五常”之句,孔颖达疏曰“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者人之常行。”至战国时,仁、义、礼、智等这些范畴具有了更抽象、更普遍的意义,孟子将之归纳为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道德规范。“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西汉时董仲舒为了拼凑他的理论体系,加上了“信”这一规范,他称此为王者所当“修饬”的“五常”。《白虎通》接受了这个提法而且作出了自己的解
释:
“仁者,不忍也,施生爱人也;义者,宜也,断决得中也。礼者,履也,履道成文也;智者,知也,独见前闻,不惑于事,见微知著也。信者,诚也,专一不移也。”《白虎通·情性》
“五常”之中,仁、义最重要,而尤其是仁可谓是根本。有人比喻说,五常犹如人体,仁为头脑,义、礼、智、信是肢体。“五常”当然可以为等级贵贱制度服务,事实上古代的封建统治者也一直这样做,但是就其本身讲,它并不含有等级贵贱的因素,倒毋宁说它是对“三纲”中等级贵贱原则的一种缓解和补充。
那么,在三纲五常这个严整的伦理道德体系中“三,纲”和“五常”间又是什么关系呢?对这个问题,历来学者们见仁见智,其说不一。朱熹曾把它们看成是“理之流行”的具体表现和阶段,“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细审辞义,似乎“三纲”在先,更根本一些;“五常”稍后,更具体些。后代学者有人认为“三纲五常相为表里,三纲又属骨架”,也是这个意思。还有人认为,“三纲”是人与人的关系,“五常”乃个人品德。如此等等说法,各有其片面的真理性。其实,从不同的角度和目的来分析“三纲”与“五常”的关系也是多种多样的,,下面我们试从普遍伦理的角度分析一下它们的关系。
第一,从其产生和演变过程来看“三纲”与“五常”,的关系应当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当然这种关系不是单向的,而应当是双向的。“五常”不但是“三纲”在伦理方面的升华,而且可以作为“三纲”的理论根据包容它并进一步指导它。
第二,从其理论意义上看“三纲”与“五常”的关系,可以看作是“目的价值”与“工具价值”的关系。当然这里说的“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是从西方借用的,并不完全符合原来的含义。它只是表明,在封建制度下“三,纲”是教人作什么样的人,就是要遵从忠、孝、顺之道去尊君、事亲和从夫的“本份”人;“五常”是教人如何实现“三纲”所规定的目的,也就是要恪守仁、义、礼、智、信之道,具有这几种品德。没有“三纲”的“五常”,只是一堆缺乏灵魂的空洞的道德观念;而没有“五常”的“三纲”,也不过是些生硬的宗法等级原则,而几乎毫无伦理道德的气味可言。
从以上两种关系看来,无论是作为伦理道德的具体,还是作为一种“目的价值”“三纲”都与宗法等级制,度、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关系密切联系着。虽然它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在封建伦理道德体系中起着统率和支柱作用,但是它太容易受到时间和空间的局限,难以跨越它们,因而不能为其他的时代和社会所容。相反,作为伦理道德体系中的“抽象”以及“工具价值”的“五常”却不是这样,它可以容纳各种不同的内容,在各种不同的伦理道德体系中发挥作用,为各种不同的社会和时代所承认和运用。只要还有伦理道德,这些规范就会永远存在下去。晚清时期的谭嗣同曾以“仁”来反对“三纲”,孙中山后来也改造“仁”为爱国救国,这些就是明证。
总之,从对三纲五常内容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任何时期的道德和伦理体系都不是铁板一块坚不可分的整体,而是可以分析的,除去若干带有强烈的时代色彩的内容要被淘汰以外,其中必然有一些合理成分会沉淀下来,成为另一时代和社会构建新道德或新伦理体系的材料,未来将出现的世界人民共同承认和遵从的“普遍伦理”,就将是这其中的一部分。
- 3楼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06-06 11:48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在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 4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6-06 11:11
地位低下
- 5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6-06 10:28
人们古代因为主要是靠劳力生活,男人的力气比女的大,干的活多,所以长期以后形成父系社会,也就是男人占主流的地位,
简单地说,因为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男人的地位比女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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