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是2009年9月30日因为工伤住进医院,已经明确是工伤,事发当天单位立即把伤者送往医院治疗,诊断是胫骨骨折,到10月18号为止已做完手术,再此期间治疗费用都由单位在支付,现在已经花费18000左右,但是不愿意让人看到的事今天还是发生了,伤者厂长,不是法人代表,今天到医院要求伤者回家治疗,因为后续治疗还没有结束,就连作手术后的线都没有拆,接着还会取钢板,融合等一系列后续治疗,我担心回家过后单位会玩消失或者置之不理。该怎么办呢?
下面是一些单位与受害者的基本信息
1,单位是私有单位
2,单位没有给工人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3,受害者与单位有劳动合同
4,受害者50岁,病情好后极有可能一茄一拐走路
我们现在想了3个办法 第一,不让出院,让骨折完全好后再考虑出院和后续赔偿问题 第二,单位一次性给清治疗费用,那么又该给些什么费用,比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到60岁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等??第三,直接走劳动法律部门,依法行事,那么又该注意些什么呢??或是还有其他方法解决吗? 好心人帮帮忙出下注意,很急很急很急,先谢谢您了
工伤等一系列问题
答案:1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30 19:13
- 提问者网友:辞取
- 2021-07-30 08:5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7-30 09:18
第一你要先做工伤鉴定,这个很重要。第二,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在职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但公司未履行该项法定义务,导致伤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故公司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所确定的标准对伤者予以赔偿。第三,做完工伤鉴定还可以同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就可以向单位要求工伤赔偿了,不赔的话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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