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名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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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2 10:36
- 提问者网友:十年饮冰
- 2021-04-02 00:19
外国人名和姓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鸠书
- 2020-04-13 21:37
怎么辨别外国人的姓和名? 外国人的姓名与我国汉族人姓名的组成、排列顺序都不一样,还常带有冠词、缀词等。这里只对较常遇见的外国人姓名分别作一简单介绍。
A.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妇女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Marie White女士与John 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Marie Davis。
B.法国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二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二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法文名字中常常有Le、La等冠词,de等介词,译成中文时,应与姓连译,如de Gaulle戴高乐等。妇女姓名,基本与英美国家相同。
C.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节,前一、二节为本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已结婚妇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头称呼常称父姓,或第一节名字加父姓。
D.葡萄牙人姓名也多由三、四节组成,前一、二节是个人名字,接着是母姓,最后为父姓。简称时个人名一般加父姓。 西文与葡文中男性的姓名多以“o”结尾,女性的姓名多以“a”结尾。冠词、介词与姓连译。
E.俄罗斯人姓名一般由三节组成。如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Иван ИвановичИванов),伊万为本人名字,伊万诺维奇为父名,伊万诺夫为姓。妇女姓名多以娃、娅结尾。妇女婚前用父亲的姓,婚后多用丈夫的姓,但本人名字和父名不变。俄罗斯人一般口头称姓,或只称名。
F.阿拉伯人姓名一般由三或四节组成。第一节为本人名字,第二节为父名,第三节为祖父名,第四节为姓,如沙特阿拉伯前国王费萨尔的姓名是:Faisal ibn Abdul Aziz ibn Abdul Rahman al Saud译为:费萨尔·伊本·阿卜杜勒·阿齐兹·伊本·阿卜杜勒·拉赫曼·沙特。其中费萨尔为本人名,阿卜杜勒·阿齐兹为父名,阿卜杜勒·拉赫曼为祖父名,沙特为姓。一般简称时只称本人名字,但有社会地位的上层人士都简称其姓。如:穆罕默德·阿贝德·阿鲁夫·阿拉法特(Mohammed Abed Ar’ouf Arafat),简称阿拉法特。
G.日本人姓名顺序与我国相同,即姓前名后,最常见的由四字组成,如:小坂正雄,前二字为姓,后二字为名。但又由于姓与名的字数并不固定,二者往往不易区分,因而事先一定要向来访者了解清楚,在正式场合中应把姓与名分开书写,如“二阶堂 进”,“藤田 茂”等。一般口头都称呼姓,正式场合称全名。H.泰国人的姓名是名在前姓在后,如巴颂·乍仑蓬,巴颂是名,乍仑蓬是姓。未婚妇女用父姓,已婚妇女用丈夫姓。口头一般只叫名字不叫姓,如称巴颂·乍仑蓬,口头称巴颂即可。外国人的姓名中是姓写在前面还是名写在前面? 是名写前,姓在后。大卫是名,琼斯是姓外国人应叫名还是姓 首先纠正你个错误,是Allen Iverson 而不是 ALLEN LVERON ;Kobe Bryant而不是KOBE BEYANT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但在很多情况下只用 名+姓,例如Kobe Bryant 。如果你跟某人很熟悉,是好朋友,你只需叫他的名,如Mike Bill Allen 等等。但在正式场合下通常称呼别人的姓或全名,如 Mr.Smith Mr.Bryant Allen Iverson
我想电视台之所以称呼Kobe 为布赖恩特只是因为这样好叫或者出于习惯或者以别于他人,就像称呼麦克尔 乔丹一样。
既然Allen是你的偶像,那就叫他Allen
现在你知道你取英文名字时应该怎么办了吧?后面的是姓,如果你姓刘,那就是Allen Liu
附相关资料: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
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 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Michael, 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用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 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 Bill.
III. 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
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 St.-, De-, Du=, La-, Le-.
4. 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 反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余下全文>>外国名字是叫名还是姓?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但在很多情况下只用 名+姓,例如Kobe Bryant 。如果你跟某人很熟悉,是好朋友,你只需叫他的名,如Mike Bill Allen 等等。但在正式场合下通常称呼别人的姓或全名,如 Mr.Smith Mr.Bryant Allen Iverson外国人名字的姓在前还是在后? 所有的都应该是姓在后(即family name),名在前(即given name)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美国人的名字是名在前还是姓在前? 名在前,姓在后,不过他们的名字一般有三个部分,given name(名),middle name(中间名),family name(姓),一般的称呼别人时中间名省掉。我们中国人称呼外国人时大部分称呼的是姓,比如,乔治.布朗,我们一般叫他布朗,不过也有称呼名的,比如科比.布莱恩特,我们习惯称呼其为科比。说来说去这都是个习惯而已,而名字就是个代号。
一些基督教徒,有请神父给孩子起教名的习惯,而且教名要排在自己起的名之前,如Edward Adam Smith,其中的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的名,而Smith则是继承来的姓了。在西方一些名门世家,还有沿用父名或父辈的名,然后缀一“小”字(Junior)的习惯,但在翻译时,要把“小”放在前面,如John Wilson,Jr,译为小约翰·威尔逊。至于现今美国当选总统,原得州州长布什,人们也称为小布什是因为人们对他的尊称,以区别当过总统的父亲老布什。此外还有在名后加罗马数字的,以此表示与父辈的区别,如George BrownIII,译为乔治·布朗第三。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外国姓与名的区别 美国人的姓名是以名·名·姓为序排列组成的。第一名又称教名,是受法律承认的正式名字。中间名通常用缩写表示,由钟爱孩子的父母或其亲戚所取,他们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给孩子。中间名代表本人同亲属之间的关系,外人一般不称呼中间名,也不得究其详,禒至法院也不承认中间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
参考资料:zhidao.baidu.com/question/68567982.html外国人的名字是姓在前?还是名在前? 名在前,姓在后。有些作品是因为翻译不同,你见到的名字也就不同,一般是根据单词的音直译。外国人的姓氏是怎么回事 外国人名的构成情况和排列次序相当复杂。有的有姓有名,有的有名无姓;有的姓前名后,有的名前姓后,情况不一。这里据《科技翻译工作手册》,节选对英美人、法国人、德国人、等的姓名予以简单介绍,供参考。
一、英美人姓名
( 1 )英美人的姓名排列次序为名在前,姓在后。如Herbert George Wells(赫伯特· 乔治· 威尔斯),第一、第二两个词是名,末一词是姓。
〔 2 )英美习俗,通常在婴儿受洗礼时,由教士或父母亲朋起名字,献为教名,排列在姓名的最前面。此外,长辈或本人也可起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这就是英美人常常有两个甚至更多名字的原因。名字可以来自许多方面。有人因其母系属于名门望族或有其他特殊荣誉,把母姓作为子女的第二个名字。也有借用名人或亲属或与家庭有密切交往者的姓为名的。有时,子孙完全袭用父辈名字,这时需在姓名后加Junior(略作Jr.或Jun.)一词或加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Ford Jr.(小约翰· 福特)。Thomas Daly Ⅲ(托马斯· 戴利三世)
( 3 )英语名字,数达几千个。有些用来作姓,但也有也可用来作名的,如Henry。为了书写或口语方便,往往将本名缩短,如Frederick 缩为Fred。Margaret 缩为Maggy等。亲友之间,常用昵称,以示亲切。昵称一般比本名短,但也有比本名长的,如Johnny 是John 的昵称。一个名字的省略形式和昵称有时不止一种,如William 可以分别为Bill、Billy、Willy 等。
( 4 )英国人在历史上一个很长时期内,只有名,没有姓。约到十一世纪,一些贵族家庭用宅邸的名称来称呼一家之长,后又传诸子孙,世代相袭,形成了姓。姓的使用首先兴起于伦敦等城市。其形成大致有以下几种:
① 表明血统关系:有的在父名后加s、son 等词尾,以表明系某某之子,例如父名Adam ,子以Adams 为姓,父名Jack ,子以Jackson 为姓;有的在父名前冠以Fits、O’、Mac、Mc。(均有“之子”、“的”等表示从属关系之意)等词头,如父名Gerald , 子以Fitsgerald 为姓,父名Brian,子以0'Brian 为姓,MacDonald,意为Donald之子,而McMahon,则为Mahon 之子。
② 起源于出生或居住地名:有的直接以地为姓,如London(伦敦)、cleveland(克利夫兰),有的以ton、ham(含有村庄、部落之意)等为词尾,如Washington、Needham 等,还有些姓的词尾是brook(小溪)、wood(树林)等,表示居住地的环境,如Holbrook(谷中小溪)、Heywood(绿色森林)等。
③ 表明容貌、特征,如现ack(黑色)、Longfellow(高个子)等。
④ 来源于职业,如Smith(工匠)、Tyler(看门人)等。
⑤ 名字缩写时,按英国习惯一般把名字全缩写,例如G. P. Thomson,或缩写第一个名字,如G. Paget Thomson ;美国则习惯于缩写中间的名字,如George P. Thomson。一般没有将姓加以缩写的习惯。但一些举世知名的人物,也有全部姓名都用缩写形式的,例如G. B. S., 即George Bernard Shaw(肖伯纳), F. D. R.即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富兰克林· 罗斯福)等。
⑥ 口语中对一个人怎样称呼才算合适、得体,则看具体场合、关系而定。过去晚,辈对长辈,从不直呼其名;......余下全文>>怎样区分外国人的姓和名字?外国人有几个姓?为什么有些只有一个点隔开,有些有两个点分开? 一个点的:前面是名,后面是姓,跟我们国家的名字书写格式刚好相反。例如:Barbara·Dana,Barbara是名,Dana是姓氏。两个点的:前面部分是名,中间部分叫中间名,后面是姓氏。 例如:Barbara·Amos·Dana,Barbara是名,Amos是中间名·Dana是姓氏。中间名在语言交流中可以省去不读,在书写的时候,可以写作Barbara·A·Dana,既中间名以单词首字母表示,或者直接不写中间名,直接写作Barbara·Dana。比如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我们却更熟悉迈克尔·杰克逊这个名字。中间名可以自己尊敬的人的名字来取,也可以自己母亲婚前姓作为中间名。
A.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妇女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Marie White女士与John 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Marie Davis。
B.法国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二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二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法文名字中常常有Le、La等冠词,de等介词,译成中文时,应与姓连译,如de Gaulle戴高乐等。妇女姓名,基本与英美国家相同。
C.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节,前一、二节为本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已结婚妇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头称呼常称父姓,或第一节名字加父姓。
D.葡萄牙人姓名也多由三、四节组成,前一、二节是个人名字,接着是母姓,最后为父姓。简称时个人名一般加父姓。 西文与葡文中男性的姓名多以“o”结尾,女性的姓名多以“a”结尾。冠词、介词与姓连译。
E.俄罗斯人姓名一般由三节组成。如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Иван ИвановичИванов),伊万为本人名字,伊万诺维奇为父名,伊万诺夫为姓。妇女姓名多以娃、娅结尾。妇女婚前用父亲的姓,婚后多用丈夫的姓,但本人名字和父名不变。俄罗斯人一般口头称姓,或只称名。
F.阿拉伯人姓名一般由三或四节组成。第一节为本人名字,第二节为父名,第三节为祖父名,第四节为姓,如沙特阿拉伯前国王费萨尔的姓名是:Faisal ibn Abdul Aziz ibn Abdul Rahman al Saud译为:费萨尔·伊本·阿卜杜勒·阿齐兹·伊本·阿卜杜勒·拉赫曼·沙特。其中费萨尔为本人名,阿卜杜勒·阿齐兹为父名,阿卜杜勒·拉赫曼为祖父名,沙特为姓。一般简称时只称本人名字,但有社会地位的上层人士都简称其姓。如:穆罕默德·阿贝德·阿鲁夫·阿拉法特(Mohammed Abed Ar’ouf Arafat),简称阿拉法特。
G.日本人姓名顺序与我国相同,即姓前名后,最常见的由四字组成,如:小坂正雄,前二字为姓,后二字为名。但又由于姓与名的字数并不固定,二者往往不易区分,因而事先一定要向来访者了解清楚,在正式场合中应把姓与名分开书写,如“二阶堂 进”,“藤田 茂”等。一般口头都称呼姓,正式场合称全名。H.泰国人的姓名是名在前姓在后,如巴颂·乍仑蓬,巴颂是名,乍仑蓬是姓。未婚妇女用父姓,已婚妇女用丈夫姓。口头一般只叫名字不叫姓,如称巴颂·乍仑蓬,口头称巴颂即可。外国人的姓名中是姓写在前面还是名写在前面? 是名写前,姓在后。大卫是名,琼斯是姓外国人应叫名还是姓 首先纠正你个错误,是Allen Iverson 而不是 ALLEN LVERON ;Kobe Bryant而不是KOBE BEYANT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但在很多情况下只用 名+姓,例如Kobe Bryant 。如果你跟某人很熟悉,是好朋友,你只需叫他的名,如Mike Bill Allen 等等。但在正式场合下通常称呼别人的姓或全名,如 Mr.Smith Mr.Bryant Allen Iverson
我想电视台之所以称呼Kobe 为布赖恩特只是因为这样好叫或者出于习惯或者以别于他人,就像称呼麦克尔 乔丹一样。
既然Allen是你的偶像,那就叫他Allen
现在你知道你取英文名字时应该怎么办了吧?后面的是姓,如果你姓刘,那就是Allen Liu
附相关资料: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
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 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Michael, 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用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 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 Bill.
III. 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
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 St.-, De-, Du=, La-, Le-.
4. 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 反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余下全文>>外国名字是叫名还是姓?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但在很多情况下只用 名+姓,例如Kobe Bryant 。如果你跟某人很熟悉,是好朋友,你只需叫他的名,如Mike Bill Allen 等等。但在正式场合下通常称呼别人的姓或全名,如 Mr.Smith Mr.Bryant Allen Iverson外国人名字的姓在前还是在后? 所有的都应该是姓在后(即family name),名在前(即given name)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美国人的名字是名在前还是姓在前? 名在前,姓在后,不过他们的名字一般有三个部分,given name(名),middle name(中间名),family name(姓),一般的称呼别人时中间名省掉。我们中国人称呼外国人时大部分称呼的是姓,比如,乔治.布朗,我们一般叫他布朗,不过也有称呼名的,比如科比.布莱恩特,我们习惯称呼其为科比。说来说去这都是个习惯而已,而名字就是个代号。
一些基督教徒,有请神父给孩子起教名的习惯,而且教名要排在自己起的名之前,如Edward Adam Smith,其中的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的名,而Smith则是继承来的姓了。在西方一些名门世家,还有沿用父名或父辈的名,然后缀一“小”字(Junior)的习惯,但在翻译时,要把“小”放在前面,如John Wilson,Jr,译为小约翰·威尔逊。至于现今美国当选总统,原得州州长布什,人们也称为小布什是因为人们对他的尊称,以区别当过总统的父亲老布什。此外还有在名后加罗马数字的,以此表示与父辈的区别,如George BrownIII,译为乔治·布朗第三。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外国姓与名的区别 美国人的姓名是以名·名·姓为序排列组成的。第一名又称教名,是受法律承认的正式名字。中间名通常用缩写表示,由钟爱孩子的父母或其亲戚所取,他们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给孩子。中间名代表本人同亲属之间的关系,外人一般不称呼中间名,也不得究其详,禒至法院也不承认中间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
参考资料:zhidao.baidu.com/question/68567982.html外国人的名字是姓在前?还是名在前? 名在前,姓在后。有些作品是因为翻译不同,你见到的名字也就不同,一般是根据单词的音直译。外国人的姓氏是怎么回事 外国人名的构成情况和排列次序相当复杂。有的有姓有名,有的有名无姓;有的姓前名后,有的名前姓后,情况不一。这里据《科技翻译工作手册》,节选对英美人、法国人、德国人、等的姓名予以简单介绍,供参考。
一、英美人姓名
( 1 )英美人的姓名排列次序为名在前,姓在后。如Herbert George Wells(赫伯特· 乔治· 威尔斯),第一、第二两个词是名,末一词是姓。
〔 2 )英美习俗,通常在婴儿受洗礼时,由教士或父母亲朋起名字,献为教名,排列在姓名的最前面。此外,长辈或本人也可起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这就是英美人常常有两个甚至更多名字的原因。名字可以来自许多方面。有人因其母系属于名门望族或有其他特殊荣誉,把母姓作为子女的第二个名字。也有借用名人或亲属或与家庭有密切交往者的姓为名的。有时,子孙完全袭用父辈名字,这时需在姓名后加Junior(略作Jr.或Jun.)一词或加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Ford Jr.(小约翰· 福特)。Thomas Daly Ⅲ(托马斯· 戴利三世)
( 3 )英语名字,数达几千个。有些用来作姓,但也有也可用来作名的,如Henry。为了书写或口语方便,往往将本名缩短,如Frederick 缩为Fred。Margaret 缩为Maggy等。亲友之间,常用昵称,以示亲切。昵称一般比本名短,但也有比本名长的,如Johnny 是John 的昵称。一个名字的省略形式和昵称有时不止一种,如William 可以分别为Bill、Billy、Willy 等。
( 4 )英国人在历史上一个很长时期内,只有名,没有姓。约到十一世纪,一些贵族家庭用宅邸的名称来称呼一家之长,后又传诸子孙,世代相袭,形成了姓。姓的使用首先兴起于伦敦等城市。其形成大致有以下几种:
① 表明血统关系:有的在父名后加s、son 等词尾,以表明系某某之子,例如父名Adam ,子以Adams 为姓,父名Jack ,子以Jackson 为姓;有的在父名前冠以Fits、O’、Mac、Mc。(均有“之子”、“的”等表示从属关系之意)等词头,如父名Gerald , 子以Fitsgerald 为姓,父名Brian,子以0'Brian 为姓,MacDonald,意为Donald之子,而McMahon,则为Mahon 之子。
② 起源于出生或居住地名:有的直接以地为姓,如London(伦敦)、cleveland(克利夫兰),有的以ton、ham(含有村庄、部落之意)等为词尾,如Washington、Needham 等,还有些姓的词尾是brook(小溪)、wood(树林)等,表示居住地的环境,如Holbrook(谷中小溪)、Heywood(绿色森林)等。
③ 表明容貌、特征,如现ack(黑色)、Longfellow(高个子)等。
④ 来源于职业,如Smith(工匠)、Tyler(看门人)等。
⑤ 名字缩写时,按英国习惯一般把名字全缩写,例如G. P. Thomson,或缩写第一个名字,如G. Paget Thomson ;美国则习惯于缩写中间的名字,如George P. Thomson。一般没有将姓加以缩写的习惯。但一些举世知名的人物,也有全部姓名都用缩写形式的,例如G. B. S., 即George Bernard Shaw(肖伯纳), F. D. R.即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富兰克林· 罗斯福)等。
⑥ 口语中对一个人怎样称呼才算合适、得体,则看具体场合、关系而定。过去晚,辈对长辈,从不直呼其名;......余下全文>>怎样区分外国人的姓和名字?外国人有几个姓?为什么有些只有一个点隔开,有些有两个点分开? 一个点的:前面是名,后面是姓,跟我们国家的名字书写格式刚好相反。例如:Barbara·Dana,Barbara是名,Dana是姓氏。两个点的:前面部分是名,中间部分叫中间名,后面是姓氏。 例如:Barbara·Amos·Dana,Barbara是名,Amos是中间名·Dana是姓氏。中间名在语言交流中可以省去不读,在书写的时候,可以写作Barbara·A·Dana,既中间名以单词首字母表示,或者直接不写中间名,直接写作Barbara·Dana。比如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我们却更熟悉迈克尔·杰克逊这个名字。中间名可以自己尊敬的人的名字来取,也可以自己母亲婚前姓作为中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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