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一个城市,因为工作而不得不离开,不过这份工作也不是自己想要的,可是还不是辞职的时候,怎么办啊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9 14:07
- 提问者网友:且恨且铭记
- 2021-01-29 01:21
喜欢一个城市?,怎么办啊,不过这份工作也不是自己想要的,可是还不是辞职的时候,因为工作而不得不离开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1-29 02:33
你认为不是辞职的时候那就先忍忍了,等时机成熟点在辞职,回到你喜欢的城市找一份你开心的工作不是很好吗!有舍才有得吗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1-29 03:35
那就先暂时离开一段时间
- 2楼网友:玩家
- 2021-01-29 02:53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3、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书,我不知道你在辞书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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