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没签订劳动合同,对我有什么影响?
答案:4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7 04:54
- 提问者网友:原来太熟悉了会陌生
- 2021-01-26 06:21
我是今年应届毕业生,5月在某家教育机构教课,7月转正,只有领导找我做一个所谓“转正谈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8,9月都扣保险钱了,和我同一批进入公司的同事也是同样的情况,有同事说没有合同是不能上保险的,我们也不知道现在的保险是怎么给我交的,没人好意思问领导。还有就是我们教课的老师提出离职都要在提出三个月之后才能走,不然要扣钱,钱数还不少,这是员工手册里交代的,但是我们都没签合同,如果离职,要不要也遵守这个呢?不遵守的话,毕竟我们的很多人事关系都在公司,会不会受到刁难?求支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1-26 08:00
1、和公司没有签合同,对你的影响还是较大的,因为一旦产生争议,你需要耗费精力去提供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证明。
2、建立劳动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的,否则,单位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参加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3、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单位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4、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即可。因此,单位关于“提出离职都要在提出三个月之后才能走,不然要扣钱”的规定是违法的。
2、建立劳动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的,否则,单位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参加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3、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单位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4、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即可。因此,单位关于“提出离职都要在提出三个月之后才能走,不然要扣钱”的规定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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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1-26 11:20
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如果你一味这么觉得不好意思签订书面合同,后期很多方面你会吃亏
1:一定你犯事,公司可以把你当临时工对待,毫不留情的T你出去
2:一旦你有离职的意愿,而且对说需要3个月时间交接,其中很多会让你为公司拼命,你若不从便变相扣钱。里外都亏。
3:你所说的扣保险,发公司最好有相关凭证,别等你拿出来说,只是你的一面之词。相信你同事野不会为你作证,毕竟他是为钱做事,不是为交朋友
以上是个人观点,可能有点片面,参考参考
既然没签合同,就等发工资直接走,他们不能拿你怎么样,毕竟走司法程序都是费钱而且没效益
- 2楼网友:煞尾
- 2021-01-26 10:21
从规范管理的角度考虑,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约定相关的事项,更有利于维护公司的利益。
因为即使你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方同样要承担法定的义务,这是无法回避的。
- 3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1-26 08:58
首先,从你入职劳动开始,满一个月不与你签合同,那个单位已经违法,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就社会现实,好像没有人要求过,不知道是不敢还是不知道法律规定。
然后,不签合同就是有好多东西没有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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