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1 14:52
- 提问者网友:呐年旧曙光
- 2021-02-01 05:17
生育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2-01 05:30
1、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申领生育保险金时无欠费。
2、申领生育保险金的人员除符合《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第59号令,以下简称59号令)规定的条件外,生育或流产60日以内不间断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不包括补缴时间,下同)须满24个月。生育或流产60日以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满24个月的,不属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生育保险金的范围。
3、2003年2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的,申领生育保险金时除提供59号令规定的证件、证明及有关资料外,有用人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力、理参保缴费手续时经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已注明备案标识的《录用人员花名册》、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被录用人员系外来务工劳动者的还要同时提供《外来人员就业证》);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力、理参保缴费手续时本人户籍所在的街道或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或《失业证》,本人系外来务工劳动者的提供由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发给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就业证明。
2、申领生育保险金的人员除符合《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第59号令,以下简称59号令)规定的条件外,生育或流产60日以内不间断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不包括补缴时间,下同)须满24个月。生育或流产60日以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满24个月的,不属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生育保险金的范围。
3、2003年2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的,申领生育保险金时除提供59号令规定的证件、证明及有关资料外,有用人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力、理参保缴费手续时经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已注明备案标识的《录用人员花名册》、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被录用人员系外来务工劳动者的还要同时提供《外来人员就业证》);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力、理参保缴费手续时本人户籍所在的街道或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或《失业证》,本人系外来务工劳动者的提供由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发给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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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2-01 06:23
1、扬州劳动保障网http://www.yzld.gov.cn/
2、扬州劳动保障网-12333咨询服务http://www.yzld.gov.cn/lm.asp?lmid=70
上面有你想咨询的内容,有文字的,有12333电话录音的。
其中有录音提到生育保险在生育前要交足10个月(不是一年)
你也可以在上面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12333电话咨询,这是扬州最权威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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