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制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登记明细账
业务名称:销售A、B产品
2009年12月1日,北京正保机械有限公司售给北京东大股份有限公司A、B产品,价款4130000元,增值税702100元,并代垫运费15400元。北京正保机械有限公司根据“销字100号”合同填制托收凭证(电划,附寄单证2张),商品已于12月1日发运。
填制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登记明细账
业务名称:销售A、B产品
2009年12月1日,北京正保机械有限公司售给北京东大股份有限公司A、B产品,价款4130000元,增值税702100元,并代垫运费15400元。北京正保机械有限公司根据“销字100号”合同填制托收凭证(电划,附寄单证2张),商品已于12月1日发运。
借:应收账款413+70.21+1.54
贷:主营业务收入4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70.21
银行存款 1.54 (单位是万元)
借:应收账款--北京东大股份有限公司 4832100
其他应收款--北京东大股份有限公司 15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130000
应交水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02100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15400
借:应收账款 ——北京有限公司 4847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 B产品 4130000+154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7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