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盐城市对退伍安置有什么政策?
- 提问者网友:欲劫无渡
- 2021-05-03 07:49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5-03 08:14
- 1楼网友:怙棘
- 2021-05-03 09:09
飘过······这个问题很复杂,你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貌似现在没有到退伍的时间吧········闪过······
退伍军人安置的条件、安置原则、安置程序
安置程序:
1、退役士兵离队完毕后,首先要到兵役机关(入伍所在地武装部)进行兵役登记,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进行报到,报到时带退役士兵介绍信、退伍证。城镇入伍的,带非农优待证、非农入伍通知书、常住非农户口本,是党员或予备党员者,带组织介绍信,到当地组织部门办理组织介绍信
2、民政部门依托现有技能学校和培训机构免费开展灵活多样的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士兵掌握就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拓宽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的沟通渠道。并根据安置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做好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教育管理工作,帮助退役士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他们顾大局、守纪律、讲稳定,听组织安排。服从政府安置。
3、根据本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人数,由安置部门,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科学合理拟定下达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
对非本市入伍城镇退役士兵,符合安置条件的,经省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审批后,当地政府负责接收安置,办理落户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安置条件:
1、占当地非农指标入伍的。
2、5——8级(原二、三等)伤残军人。
3、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二等功以上者。
4、三级以上转业士官。
5、经审核批准的异地安置士兵。
安置原则:
1、按系统分配任务。
2、退伍安置部门要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科学合理的拟定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下达。
3、凡未列入省下达接收安置计划的驻民单位(行业、系统),其接收安置计划由县政府统一下达。
4、突出重点,确保转业士官、立功受奖人员和伤病残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排。
5、进一步扩大“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范围,调动用人单位接收退役士兵的积极性,为退役士兵就业安置提供更多机会和条件。
6、对完成安置任务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经县政府批准,可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有偿转移金的收缴由安置部门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7、城镇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政府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8、大力推进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安置改革,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要达到50%以上。
9、将三项经费(岗前培训费、待分配期间生活的补助费、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
10、严格执行国家安置政策。对办理假材料谋取安置资格、占用农村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入伍后购买城镇户口的一律不予安排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取消其安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