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水泥厂因无力支付建厂赊购钢材的贷款,遂向乙钢材厂提供了一批水泥用来抵账。后乙将该批水泥出售给丙施工单位,则关于该水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3 02:52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2-22 16:41
1.[单选题]甲水泥厂因无力支付建厂赊购钢材的贷款,遂向乙钢材厂提供了一批水泥用来抵账。后乙将该批水泥出售给丙施工单位,则关于该水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效 B.因乙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 C.因乙超越经营范围而效力待定 D.因乙超越经营范围而可撤销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老序
- 2021-02-22 17:10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法人超越其行为能力(经营范围)限制,并非效力待定,违反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禁止经营的,无效。其他一般性超越范围经营,属合法交易的,有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2-22 18:43
这个解释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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