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开发商不按规定收取费用该怎么办?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4 22:49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4-24 07:09
拆迁合同写明交房日期是2010.1.11 前天看见房子盖起来了就去问开发商收费的问题,我爸的契税0.75,我的契税却是3,我去房产局问过说按0.75执行。在不知到底竣工 验收 了没有的情况下 就还要收取全布的暖气费和一年的物业费 ,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 开发商狡辩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4-24 07:19
不合理,你找个当地律师详细咨询一下。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4-24 09:10
采暖费第一年必须交纳是针对开发商的,并不是针对业户,热是商品你有选择购买与否的权利。
物业费和采暖费在进户费用里收取都是不应该的,这有明确规定,叫捆绑收费,你可以去当地的物价局和物业办举报。
- 2楼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4-24 07:52
采暖费第一年是必须要交的
而且第一年是停不了热的
因为第一年要检验供热的效果
物业费没有必要一年一交
但是大多少物业都是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物业费
这样物业收取物业费的成本比较小
但是这不是强制性规定
业主如需每月一交,需和物业交涉协商
物业费的收费方式现在没有定论是合理与否
只是业主认同的,就能执行
很多物业对一次性交一年物业费的业主
可以优惠一个月物业费,也是比较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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