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实习三个月了,我想走酒店不同意怎么办
答案:6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3 21:33
- 提问者网友:几叶到寒
- 2021-02-23 06:34
我在酒店实习三个月了,我想走酒店不同意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2-23 07:49
正式劳动者提前30天递交书面离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可以离职。当用人单位不受理劳动者的离职申请时,劳动者应当将离职报告邮递到用人单位负责人,到期后可以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2-23 12:11
直接走人
- 2楼网友:佘樂
- 2021-02-23 11:31
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辞职,按照法律他们会同意的。
- 3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2-23 10:24
一般说清楚你的真实想法,酒店应该会同意的,要莫就问为什么不同意。
- 4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2-23 10:10
你好!
我七月份干了一个月,五星酒店。后来直接给总监说我准备辞职因为家里的关系。酒店现在不同意的原意,主要是他们暂时找不到人顶替,你还在实习期,你要辞职没有拦不拦的说法,因为你还没签合同。如果你多次提出被不断拒绝,你要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疑问,请追问。
- 5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2-23 08:31
愿意留下就谈条件,不愿意就提交申请直接走人,不给钱找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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