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当事人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其听证权后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B.当事必须亲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08:23
- 提问者网友:做自己de王妃
- 2021-02-22 02:15
1.[多选题]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当事人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其听证权后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B.当事必须亲自参加听证 C.听证应由行政机关与当事人协商后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D.当事人有申辩、质证的权利E.当事人有权申请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听证主持人回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痴妹与他
- 2021-02-22 03:46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1)选项A: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2)选项B: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委托1至2人代理参加听证。(3)选项CE: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如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某种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其回避。(4)选项D: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根据调查所获得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和证据,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对此可提出申辩并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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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2-22 04:44
我明天再问问老师,叫他解释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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