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1日,秦某到公安局报案,称网名为“猫之眼0”的网民于2013年2月7日在“贴吧”以连载的方式先后发表了十篇帖子,恶意侮辱、蓄意中伤报案人及其工作单位、同事。后经查实,侵权人白某被公安局网安大队进行了行政处罚。这告诉我们D
①侮辱他人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②只要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③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
④我们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不受侵害
A. ①②④
B. ②③④
C. ①②③
D. ①③④
2013年2月21日,秦某到公安局报案,称网名为“猫之眼0”的网民于2013年2月7日在“贴吧”以连载的方式先后发表了十篇帖子,恶意侮辱、蓄意中伤报案人及其工作单位、同事。后经查实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18:41
- 提问者网友:末路
- 2021-01-25 18:25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罪歌
- 2021-01-25 19:07
A. ①②④B. ②③④C. ①②③(答案→)D. ①③④解析:本题考查学生对名誉权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材料中白某受到行政处罚说明了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侵害他人名誉轻者受到道德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的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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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渊鱼
- 2021-01-25 20:20
这个答案应该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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