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50年的房子和70年有区别么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8 11:30
- 提问者网友:川水往事
- 2021-02-08 04:05
产权50年的房子和70年有区别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洎扰庸人
- 2021-02-08 05:33
首先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只是个期限的问题,实质是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您所说的二者基本没什么区别,房子买了始终是您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土地是国家的,目前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样进行延续,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一般住宅开发70年产权,商业50年,到期以后怎么办?现在物权法上暂时规定,到期自动续期;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但是唯一没有明确的是到期以后是“免费”还是“付费”;这是关系民生的事,老百姓辛辛苦苦买 了一套房子到期不能住啦,放在谁身上都无法接受,说句玩笑话这么重大的事情不解决不是要造反吗?政府早晚会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因为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全国人民面临的问题,这是关乎民生的问题,所以您不必担心土地的使用权问题!只要有条件放心大胆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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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2-08 06:04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期为七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而房屋的产权是永久的。由于房屋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土地的使用期会随着房屋的使用期延续下去。 无论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房屋的使用“年限”是从属于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从开发商与国土和房产部门实际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那一年开始算起,购房人实际上享受不到70年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期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提前一年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收回的,也要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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