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付的单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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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1 23:45
- 提问者网友:雨不眠的下
- 2021-03-10 22:55
议付的单据有哪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3-10 23:28
问题一:全套议付单据包括哪些 一般包括合同、商业发票、装骇单、提单、汇票等,有信用证的话还要根据信用证46A上面单据要求缮制所有的结汇需要的单据。问题二:议付单据与不可议付单据有什么区别 1、认真思考/揣摩买方的心理。现在很多公司都要求把检验单据作为信用证下的议付单据,并知道其中的风险,说白了也就是谁取得更大的主动权问题。买方开出信用证,说明他们有一定的诚意要货,要求装船前检验,说明他们在意货物的质量;但他们又想自己的风险最小化,让自己尽量处于更有利的位置;同时,有的买家还可以利用这一条款转移市场风险,如遇市场下跌,在验货时尽量挑毛病,拒签检验证书,拒收货物。2、作为供给商,应该理解买方的这种心理,同时,有针对性地去让买方放心:1)同意他们验货,但合同上必须明确质量标准,对质量的规定尽量用硬性指标,不能含糊其词,给对方可乘之机;2)同意他们验货之后出检验证书,但不能作为信用证的议付单据,可以作为合同要求的单据,假如没有,算作卖方违约,卖方必须支付违约金(合同上也必须注明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也就是说,检验证书的副本(正本由供给商保存)可以同信用证单据一起寄给买方,假如没有这份检验证书,对方可以在信用证付款之外要求卖方赔偿或另外提起诉讼,但信用证的游戏规则必须得到遵守。3)可以这样告诉买方:假如一批货物质量很差,验货人员也检查出来了,不签发检验证书,卖方也会考虑到买方的态度,采取措施补救,一般情况下不会强行交单的,除非卖方想把这个客户做死;假如供给商在明知货物质量有问题的情况下都强行交单,你们可以把这个供给商告到让他们的货不能进入你们国家的市场去。(况且,卖方强行交单,买方也会指示其银行找各种蛛丝马丝来挑不符点,拖延付款时间,跟卖方暗斗,逼卖让步。)4)此外,完善合同的相关条款,尽量在自己不吃亏的情况下消除对方对检验证书不写进信用证作为议付单据会引起问题的戒心。问题三:来请教:信用证中的不可议付单据包括哪些啊? 1. 也就是你所要提交到银行的全套单据 复印一份寄给 开证申请人2. 这里是要求: 全套(3份正本+2份副本)已装船的清洁提单, TO ORDER 抬头,空白背书。 查看原帖>>问题四:议付资料包括哪些 应该是议付单据吧,银行议付单据就是指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需要提交给银行议付的单据,需根据信用证要求来制作单据,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一般我们所议付所用的单据有:
箱单,发票,汇票, 产地证(分CO和FORM A),提单,保险单以及各种证书等。问题五:什么是银行议付单据? 银行议付单据就是指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需要提交给银行议丁的单据,需根据信用证要求来制作单据,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一般我们所议付所用的单据有:
箱单,发票,汇票, 产地证(分CO和FORM A),提单,保险单以及各种证书等。问题六:急!!!信用证需要哪些议付单据?? 议付行审核单据的标准
根据《UCP500》第十三条“审核单据标准”规定,银行(包括议付行)审单应遵循以下几个准则:
(1)信用证交易为单据交易,银行审单就是审查单据是否“单证相符”和“单单相符”。
(2)银行只从“单据表面上”审查,即银行不需要亲自过问单据是否是真的,是否失效,或货物是否真正装运。除非银行知道所进行的是欺诈行为,否则这些实际发生的情况与银行无关。
(3)银行审单应该不违反“合理性”、“公平性”和“善意性”,但并非每个字母、每个标点符号都相符。
(4)银行对未规定单据不负责任。如果银行收到这类单据,他们将把单据退回给受益人或传递给开证行,并不负任何责任。
(5)银行审单不得超过七个营业日,即银行应于在接受单据之日第二天起不超过七个营业日之内审核单据并决定接受或拒绝单据。问题七:信用证议付的全套单据? 请教一下各位前辈,信用证议付交单时,除了提交信用证要求的提单、发票、箱单, 信用证议付或交单所需要提交的单据,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定,不是千篇一律的。但是,发票和提单则是一般情况下必有的单据,有的会要求提交装箱单、产地证、保单等,如果是动植物商品,还会要求提供检验检疫证书,有的国家还会要求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有的还会要质检证书、重量或数量证书等等——所以,不同的商品,信用证会有不同的单据要求。
因此,这要根据自己面对的信用证来说——看信用证的46A条款——这是信用证对议付交单的单据的具体要求,即需要什么单据、各种单据的份数、由谁签发等内容都在这个条款中体现,即受益人必须按照这个条款中对单据的要求来提交。
至于是否需要提交汇票,需要看信用证的42A和42C条款,即如果有这两个条款,那么就是需要提交汇票,其中42A是汇票的付款人,42C是汇票的付款日期。问题八:议付是啥意思 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Credit),是指信用证规定由某一银行议付或任何银行都可议付的信用证。开证行邀请其他银行买入汇票及/或单据,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
信用证议付的具体操阀方法是,受益人开具汇票,连同单据一起向信用证允许的银行进行议付,议付银行则在审单后扣除垫付资金的利息,将余款付给受益人。然后议付行将汇票与单据按信用证规定的方法交与开证行索偿。[1]问题九:什么是信用证议付 议付是信用证的专用语,是外来语,所以真实含义与字面意思不尽相同。
议付的真实含义是:当信用证的受益人持单据和汇票提交给议付行时,议付行对单据和汇票进行审核,如果审核无误,议付行当即与受益人协商购买全套单据和汇票,并立即向受益人支付相应的款项,相当于买断该信用证下的单据和汇票。然后,议付行将单据提交给开证行,要求础证行偿付款项。这就是议付。
目前我们国家的银行并不做实际的议付,无论是什么形式的信用证,议付行只是做单据的转递行,并不购买受益人的单据,而是等待开证行的款到达后,直接转给受益人。问题十:“议付”是什么意思? “议付”是针对信用证结算而言的——在UCP-500的第十条b,II 是这样定义的:议付意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付出对价。仅审核单据而不付出对价并不构成议付。
通俗地说就是议付银行在收到受益人没有不符点的单据之后,自行以自己的资金先向受益人“付款”。但这里加了引号,意思是:这不是信用证真正意义上的付款——因为信用证业务中定义的付款是没有“追索权”的。而议付行在接受受益人的单据之后,按照“议付”的定义付出对价(付款)是有“追索权”的——当开证行在议付供向其寄单之后没有按照约定向议付行支付款项时,议付行可以向受益人追索先行垫付的款项。
我的理解就是议付行在未收到开证行的支付款项而预先向受益人垫付对价的行为
一般我们所议付所用的单据有:
箱单,发票,汇票, 产地证(分CO和FORM A),提单,保险单以及各种证书等。问题五:什么是银行议付单据? 银行议付单据就是指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需要提交给银行议丁的单据,需根据信用证要求来制作单据,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一般我们所议付所用的单据有:
箱单,发票,汇票, 产地证(分CO和FORM A),提单,保险单以及各种证书等。问题六:急!!!信用证需要哪些议付单据?? 议付行审核单据的标准
根据《UCP500》第十三条“审核单据标准”规定,银行(包括议付行)审单应遵循以下几个准则:
(1)信用证交易为单据交易,银行审单就是审查单据是否“单证相符”和“单单相符”。
(2)银行只从“单据表面上”审查,即银行不需要亲自过问单据是否是真的,是否失效,或货物是否真正装运。除非银行知道所进行的是欺诈行为,否则这些实际发生的情况与银行无关。
(3)银行审单应该不违反“合理性”、“公平性”和“善意性”,但并非每个字母、每个标点符号都相符。
(4)银行对未规定单据不负责任。如果银行收到这类单据,他们将把单据退回给受益人或传递给开证行,并不负任何责任。
(5)银行审单不得超过七个营业日,即银行应于在接受单据之日第二天起不超过七个营业日之内审核单据并决定接受或拒绝单据。问题七:信用证议付的全套单据? 请教一下各位前辈,信用证议付交单时,除了提交信用证要求的提单、发票、箱单, 信用证议付或交单所需要提交的单据,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定,不是千篇一律的。但是,发票和提单则是一般情况下必有的单据,有的会要求提交装箱单、产地证、保单等,如果是动植物商品,还会要求提供检验检疫证书,有的国家还会要求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有的还会要质检证书、重量或数量证书等等——所以,不同的商品,信用证会有不同的单据要求。
因此,这要根据自己面对的信用证来说——看信用证的46A条款——这是信用证对议付交单的单据的具体要求,即需要什么单据、各种单据的份数、由谁签发等内容都在这个条款中体现,即受益人必须按照这个条款中对单据的要求来提交。
至于是否需要提交汇票,需要看信用证的42A和42C条款,即如果有这两个条款,那么就是需要提交汇票,其中42A是汇票的付款人,42C是汇票的付款日期。问题八:议付是啥意思 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Credit),是指信用证规定由某一银行议付或任何银行都可议付的信用证。开证行邀请其他银行买入汇票及/或单据,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
信用证议付的具体操阀方法是,受益人开具汇票,连同单据一起向信用证允许的银行进行议付,议付银行则在审单后扣除垫付资金的利息,将余款付给受益人。然后议付行将汇票与单据按信用证规定的方法交与开证行索偿。[1]问题九:什么是信用证议付 议付是信用证的专用语,是外来语,所以真实含义与字面意思不尽相同。
议付的真实含义是:当信用证的受益人持单据和汇票提交给议付行时,议付行对单据和汇票进行审核,如果审核无误,议付行当即与受益人协商购买全套单据和汇票,并立即向受益人支付相应的款项,相当于买断该信用证下的单据和汇票。然后,议付行将单据提交给开证行,要求础证行偿付款项。这就是议付。
目前我们国家的银行并不做实际的议付,无论是什么形式的信用证,议付行只是做单据的转递行,并不购买受益人的单据,而是等待开证行的款到达后,直接转给受益人。问题十:“议付”是什么意思? “议付”是针对信用证结算而言的——在UCP-500的第十条b,II 是这样定义的:议付意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付出对价。仅审核单据而不付出对价并不构成议付。
通俗地说就是议付银行在收到受益人没有不符点的单据之后,自行以自己的资金先向受益人“付款”。但这里加了引号,意思是:这不是信用证真正意义上的付款——因为信用证业务中定义的付款是没有“追索权”的。而议付行在接受受益人的单据之后,按照“议付”的定义付出对价(付款)是有“追索权”的——当开证行在议付供向其寄单之后没有按照约定向议付行支付款项时,议付行可以向受益人追索先行垫付的款项。
我的理解就是议付行在未收到开证行的支付款项而预先向受益人垫付对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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