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的门市部税务问题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25 09:54
- 提问者网友:最美的风景
- 2021-12-24 21:52
所有的发票还有税都由总公司来处理,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办了税务证是不是就得单独缴税?单独设立银行帐号,不设立财务。总公司在市南区.可我们只是小门市部?
3?
2,税务证还要办吗.营业执照已办完:1,代订机票。有几个税务问题请大侠帮忙,经营范围就是为总社招徕游客,我们在李沧区开了网点营业部我是青岛的旅行社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12-24 22:31
1、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2、你们不需要单独设立银行账号。
你们只需要设立分公司即可,分公司所有的税款由总公司缴纳。
2、你们不需要单独设立银行账号。
你们只需要设立分公司即可,分公司所有的税款由总公司缴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英雄的欲望
- 2021-12-24 23:28
一、什么情况下需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进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进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什么情况下需办理临时经营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后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进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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