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家庭怎么分?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4 18:07
- 提问者网友:温柔港
- 2021-02-04 02:14
一个家庭,有父母,四个女儿,一个儿子,因为土地是一直没有重新分的,又因为超生,当年分地时只有两大女儿和父母是分到了土地的,现在国家征地了,儿子娶了老婆,又生了个男孩,老婆户口也迁到了当地。四个女儿的户口早就迁到婆家了,那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应该怎么分呢?那四个女儿的户口都迁出去了,那当地这些地和他们还有关系吗?儿媳的户口迁到了当地,那又是否和儿媳和孙子又有关系呢?还是怎么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2-04 03:35
你是说你们当地的征地补偿费是按照每个家庭的承包地数量发放到家庭的?如果是这样的,那么在这个家庭中,应当以现有人口为标准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已出嫁并迁出户口的四个女儿不能参与分配,户口迁入的“老婆”和新生的“男孩”应当参与分配。之所以这么说,最根本的原因是,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是以户为承包人的,在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渊鱼
- 2021-02-04 04:00
户主是你的爸爸,所以决定作用取决于他的分配比例。按照惯例,户主直系亲属的都可以分到一份,也就是把土地款分成了6份(爸;妈;妹;弟;奶奶;还有你自己)。如果你的家庭和睦,就是通过协商处理的,爱怎样分就怎样分,法律上没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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