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律师,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6号早上4点,两个人拖个箱子来住店,电脑房间.他说下午4点走, 我就按了,而且一个人身份证登记了.结果他们4点没走,就继续住了下来,我同事把房间钥匙给了他,结果27号早上2.26分其中一个人说出去送另一个人,结果就没回来,还把我们房间电脑偷了,他只说出去而且他还有钥匙,我就没理由去查房的,因为我的疏忽,他们就这样把房间电脑偷走了,老板说给派出所一个月时间,也给我一个月时间,如果找不回来,我跟他就一人一半赔偿,
你觉得合理吗,
我应该赔偿吗?????????????他现在每个月扣我 200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