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在大学门口开练歌房的老板,前些天晚上三个四十岁左右男子喝了酒来我这唱歌,要陪唱的女孩,
答案:5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20:01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02-02 23:53
我是一个在大学门口开练歌房的老板,前些天晚上三个四十岁左右男子喝了酒来我这唱歌,要陪唱的女孩, 我们这没有就要求吧台服务员陪唱 ,服务员不同意就对服务员强行搂抱,服务员拒绝了他,并跟店里服务生发生了口角,后来我跟几个朋友回了店里,这些人唱完了准备离开并对服务生说去楼下练练 ,服务生跟他下去了 我们也跟着下去了,下去后打了起来 全部扭打在了一起,后来我头给他们用石头打破了,他们其中一个人眼角也给打破了,后来散开了,我朋友带上我跟另一个人去医院给我包扎,在我们包扎的时候这三个人又返回我店里在我店里开始打砸,用酒瓶打破了三个人头,其中一个缝了四针打了两个女孩的眼睛,损坏了酒加上店里一些设备将近有上万块钱,不包括店里人员伤害跟停业损失。我想问下 他们这样能划分为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赔偿金能赔多少钱?派出所民警说我们这个可以分为两个案件处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2-03 00:41
钱照赔属于民事赔偿部分,根据伤着受伤程度决定刑事部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煞尾
- 2021-02-03 04:15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吗,
- 2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2-03 02:54
太客气了。重罚!同意一楼说法
- 3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2-03 02:01
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
- 4楼网友:平生事
- 2021-02-03 01:00
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民事单独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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