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人有三女一子,由于儿子对她不孝她不想让儿子继承她的遗产,她写了一份声明,表明她要将自己的遗产赠与自己的三个女儿及她一个孙子
我知道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那么这份不合规范的声明最后哪部分会生效呢?
我的疑问是否她的遗产最后只会被赠与她的孙子呢?还是这四个人平均继承?援引的法律是什么?原因可以解释一下吗?请法律专业人士回答。
一个老人有三女一子,由于儿子对她不孝她不想让儿子继承她的遗产,她写了一份声明,表明她要将自己的遗产赠与自己的三个女儿及她一个孙子
我知道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那么这份不合规范的声明最后哪部分会生效呢?
我的疑问是否她的遗产最后只会被赠与她的孙子呢?还是这四个人平均继承?援引的法律是什么?原因可以解释一下吗?请法律专业人士回答。
《继承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可见,遗产遗嘱,法律并没有将遗产法定继承人排除在遗嘱继承的继承人之外。
如果老人的遗嘱有效,且没有明确遗产在遗产遗嘱继承人之间的份额比例,应当有遗嘱继承人协商分配或平均分配。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你的问题在这几条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你所谓的声明是什么?是遗嘱吗?如果是遗嘱,那么,有遗嘱的则按遗嘱来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继承顺序来继承,按顺位继承的话,孙子是没有继承权的。
不可能重叠
继承人不能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