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需要授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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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2-31 02:27
- 提问者网友:杀生予夺
- 2021-12-30 09:50
翻唱需要授权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12-30 10:42
问题一:翻唱 授权 一般来说是需要授权的(如果你要正式发出来的话,但是自己录着玩儿的话随便怎么样都行。)
还有前提是非商业行为哈。
因为是翻唱的二次歌曲,我没看错吧,所以词作者什么还是必须联系,拿到授权才能发布。问题二:b站翻唱需要授权吗? 如果是B站上的曲目的话,需要在原UP主那里获取授权。问题三:翻唱歌曲算侵权吗 “都说只要是娱乐性的就没关系,如果是商业性就算侵权”。这种说法是天大的误会。
其实,翻唱别人歌曲并传到网上的行为本身就属于侵权,但是一般版权人管不过来也就不管了,另外版权人也可能因为翻唱能够增加歌曲的影响力而故意不管。但是如果你唱得过好以至于影响力特别大,那么版权人管你就有利可图了。
所以,如果你翻唱成名了,建议就别再靠翻唱继续混了,分分钟惹上官司。
至于外文歌,亦同。问题四:B站翻唱需要授权吗? 一般来说up主会在视频简介或评论区里,留有有关翻唱的一些说明,你可以仔细看看。你也可以问一下up主,私信。如果要大改的话,最好还是问一下吧。问题五:翻唱需不需要授权 当然,也不看看是谁,贞姐!问题六:改编歌曲需要授权吗?就是改编了以后会发布的那种。 版权是作者对作品享有的17项权能的统称,再通俗点,版权就是作者对作品享有的17种利用方式。具体说来,包括4种著作人身权和13项著作财产权。这13项著作财产权,包括(1)复制权,即再现作品的权利;(2)发行权和展览权,即以转移作品载体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3)公开传播权,即以不转移作品载体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广播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展览权;(4)演绎权,即在保持原作品基本形式的前提下对原作品进行再创造的权利,具体为翻译权、汇编权、摄制权和改编权。
其次,歌曲是音乐作品,音乐作品的版权人即作词作曲对该音乐作品享有著作权,享有以上述17种方式利用作品的权利。
再次,对作品的翻唱,属于对作品的表演,也即以表演的方式利用作品。该种行为显然受著作权人控制。如果想以表演即翻唱的方式利用作品,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报酬。
我国《著作权法》有规定,著作权人有保护其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改编作品并获得一定报酬的权利。因此如果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对其作品进行改编,即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权,如果再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改编的作品通过互联网传播使用,则进一步扩大了对著作权人侵权的范围和程度。
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但我查阅点资料,改编歌曲而且是要公开发布盈利的,是需要原版权所有人授权的。希望能帮到你。问题七:翻唱的授权翻唱 (一)词曲著作权人、唱片公司和歌手缺乏对音著协的了解以陈涛和沙宝亮之间的翻唱纠纷为例,歌手沙宝亮未经歌曲《暗香》词作者陈涛的许可,在金鹰电视节上演唱了该首歌曲,并制作发行了《暗香》MV。后陈涛将沙宝亮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声明不经其许可沙宝亮不得演唱《暗香》。下文对此纠纷略作分析:首先,陈涛没有权利禁止沙宝亮唱《暗香》。由于陈涛为音著协的会员,因此其作品《暗香》属于音著协管理的作品。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20条的规定,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后,不得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己行使或者许可他人行使合同约定的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的权利。因此,陈涛声明禁止沙宝亮唱《暗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次,沙宝亮无须通过陈涛许可即可演唱《暗香》。北京娱乐信报记者采访沙宝亮时,沙宝亮说:“当然有机会我还是愿意唱的,毕竟大家是通过这首歌认识我的,它对我意义很大。但是我也会让主办方去征求陈涛的意见,经过他同意我一定会再唱。”但事实上,沙宝亮在演唱《暗香》时根本无须经过陈涛授权,其只要花费较低的费用取得音著协的授权即可。 (二)唱片公司故意混淆法定许可的概念音著协有两个职能,一是对申请使用者进行授权,二是法定收转报酬。两个职能下,音著协承担的法律义务不同。第一种情形下,申请人应填写《作品使用申请表》,音著协须审查其申请使用的作品是否属于音著协管理,申请者使用作品的性质和数量,出现错误授权时音著协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二种情形下,转交费用人应填写《录音法定许可登记表》,该表中规定了保证条款:①使用人保证所登记的音乐作品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适用《著作权法》第39条录音法定许可的规定。②使用人保证所填写的使用资料真实可靠,同意以此资料计算许可使用费,并承担因资料不实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作品资料应包括曲目及其词曲作者、编译配者。如因使用人不能提供详细的作品资料、提供不完全或不准确,以致协会转付使用费有误,其后果与相关责任由使用人承担。由此可知,在法定收转情形下,音著协无须审查转交费用人是否符合法定许可的条件,音著协为此出具的《音乐作品使用收费证明》只是收费证明,并不代表音著协的授权。转交费用人即使获得了《音乐作品使用收费证明》,也改变不了其非法使用行为的侵权性质。以《两只蝴蝶》翻唱纠纷为例,被告辨称,《两只蝴蝶》这首歌,我们已经通过正当渠道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过了相关的费用,手续都是齐全的。而经法院确认,他们填写的的确是《录音法定许可登记表》,支付的也是录音法定许可的使用费,但是因为歌曲权利人已经作了禁用声明,因此该歌曲并不符合法定许可的条件。问题八:要翻唱别人的歌并打算发行,是要购买著作权还是翻唱权? 1 翻唱别人的歌曲,即便调子和原歌手一样,也是不用支付给原表演者任何费用的。
2 如果自己翻唱并录制歌曲,个鼎使用的,根据合理使用标准的 三标准检验 理论,是不需要购买著作权的。
3 如果要发行,需要购买发行权。
4 如果需要走穴,需要购买表演权。
5 建议直接购买表演权,后续权利中很多内容是可以由表演权人实施的。
此外,没有翻唱权一说。
比如旭日阳光翻唱 春天里 是不需要经过原歌手同意的问题九:翻唱并上传别人填词的歌曲需要得到授权吗 如果只是简单的利用一首已知的歌的曲调来唱自己做的词并上传到网站上是不需要作者授权的,因为时下很多翻唱达人翻唱出了无数的自己的网络歌曲,而且他们穿唱这些歌是不涉及到任何商业利益的,所以翻唱达人很多,如果翻唱一首歌就要授权的话,那估计网络歌手们可能都没兴趣翻唱了,只要你不利用这首歌挣钱,是不需要创作人授权的。问题十:翻唱别人的歌曲是不是要获得授权 不一定吧,说不准,许嵩唱周杰伦的夜曲没获得授权,周杰伦也没追究,香香翻唱林俊杰的江南,林俊江把她告了.
还有前提是非商业行为哈。
因为是翻唱的二次歌曲,我没看错吧,所以词作者什么还是必须联系,拿到授权才能发布。问题二:b站翻唱需要授权吗? 如果是B站上的曲目的话,需要在原UP主那里获取授权。问题三:翻唱歌曲算侵权吗 “都说只要是娱乐性的就没关系,如果是商业性就算侵权”。这种说法是天大的误会。
其实,翻唱别人歌曲并传到网上的行为本身就属于侵权,但是一般版权人管不过来也就不管了,另外版权人也可能因为翻唱能够增加歌曲的影响力而故意不管。但是如果你唱得过好以至于影响力特别大,那么版权人管你就有利可图了。
所以,如果你翻唱成名了,建议就别再靠翻唱继续混了,分分钟惹上官司。
至于外文歌,亦同。问题四:B站翻唱需要授权吗? 一般来说up主会在视频简介或评论区里,留有有关翻唱的一些说明,你可以仔细看看。你也可以问一下up主,私信。如果要大改的话,最好还是问一下吧。问题五:翻唱需不需要授权 当然,也不看看是谁,贞姐!问题六:改编歌曲需要授权吗?就是改编了以后会发布的那种。 版权是作者对作品享有的17项权能的统称,再通俗点,版权就是作者对作品享有的17种利用方式。具体说来,包括4种著作人身权和13项著作财产权。这13项著作财产权,包括(1)复制权,即再现作品的权利;(2)发行权和展览权,即以转移作品载体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3)公开传播权,即以不转移作品载体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广播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展览权;(4)演绎权,即在保持原作品基本形式的前提下对原作品进行再创造的权利,具体为翻译权、汇编权、摄制权和改编权。
其次,歌曲是音乐作品,音乐作品的版权人即作词作曲对该音乐作品享有著作权,享有以上述17种方式利用作品的权利。
再次,对作品的翻唱,属于对作品的表演,也即以表演的方式利用作品。该种行为显然受著作权人控制。如果想以表演即翻唱的方式利用作品,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报酬。
我国《著作权法》有规定,著作权人有保护其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改编作品并获得一定报酬的权利。因此如果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对其作品进行改编,即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权,如果再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改编的作品通过互联网传播使用,则进一步扩大了对著作权人侵权的范围和程度。
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但我查阅点资料,改编歌曲而且是要公开发布盈利的,是需要原版权所有人授权的。希望能帮到你。问题七:翻唱的授权翻唱 (一)词曲著作权人、唱片公司和歌手缺乏对音著协的了解以陈涛和沙宝亮之间的翻唱纠纷为例,歌手沙宝亮未经歌曲《暗香》词作者陈涛的许可,在金鹰电视节上演唱了该首歌曲,并制作发行了《暗香》MV。后陈涛将沙宝亮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声明不经其许可沙宝亮不得演唱《暗香》。下文对此纠纷略作分析:首先,陈涛没有权利禁止沙宝亮唱《暗香》。由于陈涛为音著协的会员,因此其作品《暗香》属于音著协管理的作品。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20条的规定,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后,不得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己行使或者许可他人行使合同约定的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的权利。因此,陈涛声明禁止沙宝亮唱《暗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次,沙宝亮无须通过陈涛许可即可演唱《暗香》。北京娱乐信报记者采访沙宝亮时,沙宝亮说:“当然有机会我还是愿意唱的,毕竟大家是通过这首歌认识我的,它对我意义很大。但是我也会让主办方去征求陈涛的意见,经过他同意我一定会再唱。”但事实上,沙宝亮在演唱《暗香》时根本无须经过陈涛授权,其只要花费较低的费用取得音著协的授权即可。 (二)唱片公司故意混淆法定许可的概念音著协有两个职能,一是对申请使用者进行授权,二是法定收转报酬。两个职能下,音著协承担的法律义务不同。第一种情形下,申请人应填写《作品使用申请表》,音著协须审查其申请使用的作品是否属于音著协管理,申请者使用作品的性质和数量,出现错误授权时音著协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二种情形下,转交费用人应填写《录音法定许可登记表》,该表中规定了保证条款:①使用人保证所登记的音乐作品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适用《著作权法》第39条录音法定许可的规定。②使用人保证所填写的使用资料真实可靠,同意以此资料计算许可使用费,并承担因资料不实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作品资料应包括曲目及其词曲作者、编译配者。如因使用人不能提供详细的作品资料、提供不完全或不准确,以致协会转付使用费有误,其后果与相关责任由使用人承担。由此可知,在法定收转情形下,音著协无须审查转交费用人是否符合法定许可的条件,音著协为此出具的《音乐作品使用收费证明》只是收费证明,并不代表音著协的授权。转交费用人即使获得了《音乐作品使用收费证明》,也改变不了其非法使用行为的侵权性质。以《两只蝴蝶》翻唱纠纷为例,被告辨称,《两只蝴蝶》这首歌,我们已经通过正当渠道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过了相关的费用,手续都是齐全的。而经法院确认,他们填写的的确是《录音法定许可登记表》,支付的也是录音法定许可的使用费,但是因为歌曲权利人已经作了禁用声明,因此该歌曲并不符合法定许可的条件。问题八:要翻唱别人的歌并打算发行,是要购买著作权还是翻唱权? 1 翻唱别人的歌曲,即便调子和原歌手一样,也是不用支付给原表演者任何费用的。
2 如果自己翻唱并录制歌曲,个鼎使用的,根据合理使用标准的 三标准检验 理论,是不需要购买著作权的。
3 如果要发行,需要购买发行权。
4 如果需要走穴,需要购买表演权。
5 建议直接购买表演权,后续权利中很多内容是可以由表演权人实施的。
此外,没有翻唱权一说。
比如旭日阳光翻唱 春天里 是不需要经过原歌手同意的问题九:翻唱并上传别人填词的歌曲需要得到授权吗 如果只是简单的利用一首已知的歌的曲调来唱自己做的词并上传到网站上是不需要作者授权的,因为时下很多翻唱达人翻唱出了无数的自己的网络歌曲,而且他们穿唱这些歌是不涉及到任何商业利益的,所以翻唱达人很多,如果翻唱一首歌就要授权的话,那估计网络歌手们可能都没兴趣翻唱了,只要你不利用这首歌挣钱,是不需要创作人授权的。问题十:翻唱别人的歌曲是不是要获得授权 不一定吧,说不准,许嵩唱周杰伦的夜曲没获得授权,周杰伦也没追究,香香翻唱林俊杰的江南,林俊江把她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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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12-30 11:38
我也是这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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