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8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某商品10000件,每件标价200元,实际售 价1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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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4 01:23
- 提问者网友:锁深秋
- 2021-02-13 09:05
1.[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8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某商品10000件,每件标价200元,实际售 价1800000元(售价中不含增值税额),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给乙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 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于8月19日按合同规定付款,甲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元。A.2106000 B.2106000 C.2070000 D.2088000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2-13 09:34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甲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180×10000×(1+17%)-180×10000×1%=2088000(元),相关的会计处理为:甲公司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210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0 乙公司于8月19日付款,享受18000元的现金折扣:(即1800000×1%) 借:银行存款 2088000 财务费用 18000 贷:应收账款 21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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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2-1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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