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办理首营资料,通过“神中科技”的首营交换系统双方交换,药监局认可吗?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1 18:14
- 提问者网友:鼻尖触碰
- 2021-01-31 11:31
如果办理首营资料,通过“神中科技”的首营交换系统双方交换,药监局认可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等灯
- 2021-01-31 11:57
有国家经信委授权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1-31 13:17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7年9月29日向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下发了《关于推进浙江省医药企业首营资料交换电子化有关问题的复函》,明确指出:
一、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使用互联网技术,以电子形式传递(储存)药品质量档案。
二、信息技术企业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包括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等形式开展信息服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做好信息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安全性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的详情你可以打电话给浙江省药监局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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