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来有一祖房,面积有90多平房,父母已经去世,现在祖房的房产权为四个儿子,我们为老大,当时换证的时候,因我们有事,让老二去办,所以立户主的时,老二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们,老三,老四,均为小本,现在想盖房,我们想,子妹六个,还有二个姑娘,所以,我们就给她们说了一声,没有想到,她们现在也要盖,二个姑娘均已嫁人30余年,我们说这房子房屋局只给批了五层的权利,老二有一个一女,一层不够住,所以想盖二层,老三无儿女,老四一儿子,我们是两个女子,所以想多盖一层都不可能,可是现在她们不行,我想咨询下,看她们有没有权利盖,两个姑娘均没有产权证。
咨询关于房产纠纷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22 09:43
- 提问者网友:我没有何以琛的痴心不悔
- 2021-08-22 03:3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8-22 05:10
根据物权法,你们现在的情况属于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中一人要处分他的权利时,必需经过其他共有人全体同意!你可以先和他协商,协商不成,你们可以起诉他,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8-22 05:39
父母去世时如果没有留下遗族,子女都有继承权的.只要他们提出,当然可以获得他们的一份遗产.但都盖房子,当然也不现实.具体应该是由谁盖,把别的兄弟姐妹的损失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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