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中,用人单位若已赔偿,,即私了,不走保险程序。一年内,工人可否再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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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23 12:42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4-22 12:17
工伤中,用人单位若已赔偿,,即私了,不走保险程序。一年内,工人可否再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赔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4-22 13:11
1. 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赔偿的前提是有缴纳社保,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社保基金不会理赔,只能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有缴纳社保,一年内劳动者本人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2.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2.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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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青尢
- 2021-04-22 14:45
如果数额不低于工伤保险赔偿,那么将得不到支持。估计是你们单位没有买保险
- 2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4-22 13:41
1)工伤保险是不用员工缴纳的,是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的,员工无需缴一分钱。
2)合作医疗保险,是在户籍地的农村户口的一种医疗保险,每人/年20元的保费,是为了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的保险。
3)你有社保卡,证明用人单位已为你办理了社保,不相信的话,你可以登陆当地社保网或拨12333查询你的社保缴费情况。
4)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是:大病医疗保险的社保,这种社保的医疗卡是没钱的,从现在起,大病医疗的社保可以到参保人指定的医院看门诊报销70%的医药费啦,以前是没有的。如果,参保人患了头痛啊、感冒啊什么的,到指定医院就诊是向医院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就能报销最高70%的医药费,不用参保人拿票据去社保局报销啦。
5)非本户籍人办理信用卡,应向银行方提供信用保证。才能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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