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了一年的住房公积金现重新购买是否可以贷款购房?有人知道是怎么操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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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08 03:54
- 提问者网友:寂寞撕碎了回忆
- 2021-10-07 05:07
停了一年的住房公积金现重新购买是否可以贷款购房?有人知道是怎么操作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甚了了
- 2021-10-07 06:40
职工在申请贷款时应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因此申请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要结清了贷款,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购买第三套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10-07 07:59
大庆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大庆市购买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申请贷款之日前,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转业军人、新参加工作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连续6个月以上。
4、后调入我市工作的职工,如在原工作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在工作单位的,由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连续缴存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证明(新参加工作的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的自住购房贷款证明和相关材料。
6、新购自住住房合同期限在一年内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7、已有产权证、土地证的缴存人办理公积金贷款,要求契税完税证或全额发票以及两证期限都在一年之内的,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 2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10-07 07:16
1、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有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卖掉名下唯一房产,再次购买住房的,若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首套住房购房证明,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情况下,新购住房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的两种情况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购房证明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卖掉唯一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的,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购房证明的职工,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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