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我签3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而且的试用期结束的时候无故又延长三个月的试用期。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1 22:48
- 提问者网友:城市野鹿
- 2021-01-31 05:19
请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如果赔偿的话,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如何要求公司进行赔偿。还有试用期多长时间是公司自己可以确定的吗?麻烦热心人士帮忙解答,多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1-31 06:03
签三年及以上合同期限的,试用期最长可以为六个月。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用工合同,且不补偿。
所以,建议你慎重考虑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用工合同,且不补偿。
所以,建议你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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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1-31 07:59
不合法
- 2楼网友:duile
- 2021-01-31 06:53
试用期多长有单位与 员工双方确定,但是要 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方面‘延长三个月’是违法的。你这个问题再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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