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的是,在委托加工时受托方已经代扣了消费税,那么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这个之前受托方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最终只在销售时缴纳消费税?对吗?
还有一种情况是,受托物资加工后直接销售,不需在缴纳消费税什么意思?
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扣缴消费税,加工后的物资用于继续生产消费税可抵扣问题。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2 20:45
- 提问者网友:杀手的诗
- 2021-03-22 05:3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3-22 06:03
1、属于消费税条例上列举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时已代扣的消费税在用于继续生产时可以抵扣。这是由受托方代扣的,委托方可以抵扣销售时的消费税。
2、受托加工物资加工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是因为已经承担了加工环节的消费税。受托方只是代扣,实际承担者是委托方。
这样避免重复征税。
2、受托加工物资加工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是因为已经承担了加工环节的消费税。受托方只是代扣,实际承担者是委托方。
这样避免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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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3-22 07:31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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