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于1689年通过的具有法律性质的重要文献是什么?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4 04:28
- 提问者网友:姑娘长的好罪过
- 2021-03-23 06:41
英国于1689年通过的具有法律性质的重要文献是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3-23 07:47
英国于1689年通过的具有法律性质的重要文献是《权利法案》
英国《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An Act Declaring the Rights and Liberties of the Subject and Settling the Succession of the Crown),内容并不多,只有短短的十三条: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英国《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An Act Declaring the Rights and Liberties of the Subject and Settling the Succession of the Crown),内容并不多,只有短短的十三条: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过活
- 2021-03-23 09:45
权利法案
标志着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建立
标志着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建立
- 2楼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3-23 08:30
权利法案。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