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开除了我,但是没结算我当月的工资,然后说因为我没有把工作服装交给管理部门就不发我工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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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3 08:06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3-03 03:20
用人单位开除了我,但是没结算我当月的工资,然后说因为我没有把工作服装交给管理部门就不发我工资,工作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毛毛
- 2021-03-03 04:43
把工作服交上去。
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是不能开除你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俯供碘佳鄢簧碉伪冬镰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可以按照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是不能开除你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俯供碘佳鄢簧碉伪冬镰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可以按照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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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轻熟杀无赦
- 2021-03-03 06:28
把工作服交上去。
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是不能开除你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可以按照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2楼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3-03 05:38
握手,三年前被人诓了,当时蠢得把衣服一扒骂完人然后跑路,一毛钱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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