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律师,您好!我于2012年12月17曰通过邮政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公司,现在到期过了四天,但公司不受...
答案:5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7 05:01
- 提问者网友:十年饮冰
- 2021-01-26 10:23
韩律师,您好!我于2012年12月17曰通过邮政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公司,现在到期过了四天,但公司不受理,此通知还有效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罪歌
- 2021-01-26 11:14
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1-26 14:44
有效,这和公司是否受理没有关系。
- 2楼网友:归鹤鸣
- 2021-01-26 13:10
有效。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通知只要送达公司即生效,不需要公司受理。
- 3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1-26 12:42
这份文件主要起到通知的效果,只要对方收到接收了即可。三十日后离职便不需承担什么责任。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4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1-26 12:29
此“通知”不受公司是否“受理”的约束,只要公司收到了(应当有“回执”),就已经生效了。你可以在交接工作后离开。并应该有公司在法定的时限内为你办理好其它法定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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